應聘學科與專業問題的公告
我單位于3月1日發布了《珠海高欄港經濟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為進一步明確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與招聘學科的關系,現對有關問題明確如下:
一、增補招聘學科對應專業。對《公告》中的《應聘學科與專業對應表》有關招聘學科對應專業進行增補完善,詳見附件。
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最高學歷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且報考學科專業須與附件中所列專業名稱一致。
三、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與招考學科專業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修訂的《應聘學科與專業對應表》專業目錄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就讀)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四、應聘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取得學歷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與報考材料不一致造成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一律取消報考或聘用資格。
特此公告。
附件:《應聘學科與專業對應表》修訂
珠海高欄港經濟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