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5月10日(星期二)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
2、資格審查地點:待定。
3、進入資格審查人員,攜帶網上報名系統打印并親筆簽名的《報名表》和《資格審查目錄表》(見附件2或附件3)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同時提供《資格審查目錄表》所列的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在職在編人員還需在資格核查時提供現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4、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不予錄用。
5、資格審查合格、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2016年5月13日(星期五)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和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
(四)面試
1、面試時間:2016年5月中下旬進行,具體時間以黃埔信息網和黃埔教育信息港上公布為準,請考生留意網上公布。
2、面試形式:
(1)音樂、美術、體育等學科的面試包括專業技能測試和試教兩個部分。
a、專業技能測試
美術教師主要測試素描、國畫或色彩、書法;音樂教師主要測試聲樂表演和樂器演奏等;體育教師主要測試身體素質和專項水平。
b、試教
試教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
(2)語文、數學、英語等學科的面試形式以試教形式進行。
試教主要考察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技能。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按筆試、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總成績設合格線,不合格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
(五)體檢
筆試和面試環節全部結束后,加權得到最終成績。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不合格的或放棄錄用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進行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并核實其是否具備報考資格。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順序依次遞補。
(七)公示
通過體檢和組織考察的擬錄用人員名單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和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辦理錄用手續和相關待遇
公示無異議者辦理相關聘用手續。被錄用人員由我校與其簽訂聘用合同,社會人員實行半年的試用期,應屆畢業生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定級手續,人事檔案轉入黃埔區教育局,按照廣州市的有關工資政策核發工資;考核不合格者或未按承諾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者,解除聘用合同。
四、其他
(一)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時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我校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二)本次招聘,擬錄用者均只提供專業技術十二級崗位聘用。
(三)我校不負責辦理錄用人員的配偶及子女的調動、工作安排等問題。
(四)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考者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五)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以及職位,我校可根據工作完成進度作適當的調整,并將調整后時間與招聘職位及時在黃埔信息網(http://www.hp.gov.cn/)和黃埔教育信息港(http://www.hpedu.gov.cn/)上公布,請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六)咨詢電話:020-32079928。監督電話:020-83556144。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
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
2016年3月24日
附件:
1、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需求表.rar
2、廣州市黃埔區會元學校2016年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