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通知
根據北京市教育委員會和北京市教師資格認定事務中心的統一部署,現將西城區2016年春季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教師資格權限
按照管理權限,西城區教育委員會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二、受理確認的范圍
未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具備《教師法》規定條件的社會人員且具有西城區戶籍的;或有北京市其他區縣戶籍但工作單位在西城區的;戶口不在北京市但其工作單位在西城區且本人人事檔案存放在西城區存檔機構的;可向西城區教育委員會提出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三、受理確認及認定工作
2016年春季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初級中學教師資格,采取網上填報《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現場受理確認材料的方式進行。
(一)網上填報時間
時間:3月21日—25日(周一至周五),
具體時間:8:30—17:00;
網上填報信息請登陸“北京市教師資格網”。
網址:http://www.bjtcc.org.cn。
(二)現場受理確認時間、地點
時間:4月6日—8日(周三至周五)
具體時間:8:30--11:00、13:00—16:00
請各類申請人員嚴格按照上述時間進行報名和現場受理確認,過期不再受理。申請人在填報信息時須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寫,如與現場確認提交材料不符將不能受理。
地點:西城區廣安門內大街165號西城區教育委員會八層會議室。
電話:66560878
(三)現場受理確認需提交的材料
1.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思想品德鑒定表(網報后下載打印);
申請人在填報信息時須根據本人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寫。
網上填報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需用A3或A4紙自行打印(正反面打印或雙面復印)一式兩份,同時下載的《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需填寫完整加蓋公章。
思想品德鑒定表(一式兩份)按要求填好,簽字并加蓋人事部門公章。(思想品德鑒定表與申請表粘貼在一起)。戶口不在北京的人員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思想品德鑒定既要有工作單位的公章,還要有本市存放人事檔案機構(人才服務中心)的公章。
2.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紙質版(原件和復印件)或打印版(2015年之前入學的師范生出具的其師范專業在校期間全部成績單);
師范教育類畢業人員指:師范院校按師范生錄取并按師范生畢業的人員(不含自學考試、業余大學、成人教育<含全日制>、函授、夜大、遠程<網絡>教育等)。
出具的在校期間全部成績單里應記錄有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實習”成績,若成績單記錄“實習”或“專業實習”成績,須附上教育實習報告或教育實習鑒定表(加蓋學校教務處的紅章或檔案存放單位人事部門紅章)。
原師范院校合并到綜合大學仍為師范教育類畢業生需由原畢業院校學生處或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出具“師范教育類專業師范生”證明并加蓋公章,填寫聯系人和聯系電話、時間。
3.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相應的學歷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軍隊院校學歷要有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認定證明。
國外學歷需提供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的學歷鑒定認證書。
4.體檢證明原件和原件的封面、個人信息頁及結論頁的復印件;
5.普通話證書原件和復印件;
6.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7.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一寸證件照片一張(與上傳照片為同一底版)。
根據認定單位要求,提供其他相關補充材料。
四、領取教師資格證書時間、地點
時間:4月26日—27日(周二至周三)
地點:西城區廣安門內大街165號西城區教委八層2803(人才中心)
申請人本人持身份證原件領取,代領人持雙方身份證原件、委托書領取。
五、其他事項
受理補辦、換發教師資格證書及開具相關證明時間與現場受理確認材料時間相同。
西城區教委人事科
西城區教育人才中心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