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同級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2.市直學校教師崗位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八、考核
(一)根據面試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核準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和加分的合計成績的高分者進入考核)。進入考核人員名單報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應成立考核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成員,考核后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并經同級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
因考生考核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愿放棄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體檢
(一)市直、各縣市區所屬學校招聘的人員分別由市、縣市區教育局組織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同級人社、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指導。
(二)體檢標準按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承擔。
組織體檢的部門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進行公布。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書面申請復查1次,由組織體檢的部門組織申請復查人員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因考生體檢等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愿放棄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人社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依據年度招聘計劃核準。市直學校擬聘人員和縣市區所屬中小學擬聘人員報有關審批機構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到代課人員專設崗位的必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中小學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在聘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中小學公開招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下達聘用通知前,擬聘人員提出自愿放棄的,可以遞補;下達聘用通知后,擬聘人員再提出自愿放棄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十一、補充招聘
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由各縣市區視情況開展補充招聘。補充招聘的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確定,報市人社部門核準(縣市區所屬單位必須先報縣市區人社部門審核)。
(一)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6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職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職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二)有關時間節點。
1.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時間:8月4日。
2.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時間: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30。
3.資格審查時間:8月13日前。(報考崗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報考崗位的,允許改報)。
3.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由各縣市區自行組織完成。
十二、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規定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執行。考試招聘工作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級人社、教育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時間要求,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和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三、其他
(一)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本簡章由市教育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現場資格審查或加分材料核驗地點及報考咨詢電話:
1.市直學校:貴港市教育局人事科305室(貴港市金港大道1066號) 0775-4573877
2.桂平市所屬學校:桂平市教育局第一會議室(桂平市西山鎮縣府街155號) 0775-3388037
3.平南縣所屬學校:平南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平南縣環城路160號) 0775-7861177
4.港北區所屬學校:港北區教育局六樓會議室(貴港市港北區建設西路88號) 0775-4239885
5.港南區所屬學校:港南區教育局六樓人事股1室(港南區江南大道181號) 0775-5903178
6.覃塘區所屬學校:覃塘區教育局二樓人事股(覃塘區覃塘鎮華西路1號) 0775-4721978
監督電話:
貴港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5-4551966
貴港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0775-4573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