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我市事業單位補充人員工作,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關于印發2014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市、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發[2014]20號)、《關于開展2014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人[2014]33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定于2014年7月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119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其中:公開筆試面試招聘1122名(含特教學校8名),公開面試招聘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崗位77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符合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身體、學歷、學位條件。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年齡和其他相應條件:
1、18周歲以上,男45周歲以下(1969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女40周歲以下(1974年8月31日至1996年8月31日期間出生),招聘崗位有明確規定的除外。
2、代課人員特設崗位。僅限于現貴港市轄區內戶籍2002年9月4日前(即桂政辦發〔2002〕137號文件發文前)經貴港市縣級以上(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具有教師資格且符合政策規定的、2014年6月10日止未達到國家規定法定退休年齡的代課人員(含已被清退的代課人員)。
3、“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特設崗位。僅限于在貴港市轄區內服務期滿2周年的“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
4、免筆試直接面試考核招聘崗位,報考人員須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各崗位招聘條件,詳見《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六)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3、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規定期限內不得報考的人員。
5、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職人員。
6、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審查的人員。
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7、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報考和聘用的人員。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處罰處分截止日期為2014年6月10日,其他涉及資格條件的時間計算,除有明確規定的外,截止日期為2014年8月31日。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一)獲得國家承認的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報考不受戶籍所在地限制。
(二)獲得國家承認的中專(中師)學歷的報考人員,應屆畢業生限生源地必須為貴港市(含縣市區)或2014年6月3日(含)招聘公告發布前常住戶籍為貴港市(含縣市區)的人員。
(三)面向代課人員招聘的特設崗位,按代課人員戶籍所在縣市區報考,或教育行政部門批準聘用備案的所在縣市區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4年6月11-16日(除周六、周日外)。(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報名地點:
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各縣市區人社部門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人員到市人社局二樓會議室辦理有關報名手續。報名工作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共同組織。
(三)報名手續
1、提交材料
(1)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萍耙陨系膱罂既藛T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報名。
(2)國家承認學歷的中專(含中師)的報考人員憑畢業證、身份證和戶口簿報名(生源地為本市的應屆畢業生,戶口未轉回本市的,需出具入學前轉出地派出所證明)。
(3)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工作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4)面試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報名。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有關證件。
(6)2014年應屆畢業生暫時不能提供畢業證的,可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其他有效證明)。
(7)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
以上材料要求提供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張。
2、填寫報名登記表
通過資格初審后,報考人員填寫《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表》)一式二份。報考人員須如實填寫《報名表》,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與實際不符或弄虛作假影響招聘考試聘用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3、資格審查方式和時間
各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依據本公告規定及設定的崗位資格條件,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提出是否同意報考的意見。報考崗位專業的審核參照教育部頒布的普通高校(含高職高專)專業目錄和公務員考試分類指導專業目錄。對符合報考條件的,招聘單位不得拒絕報考;報名結束后不得再進行資料修改。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若多報崗位,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時間:2014年6月11-17日。
資格審查后,對符合報考條件人員的資格和加分項目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示3天,同時將報考人員《報名表》及花名冊(含電子表格)送市直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社部門匯總后,報送市人社部門。
4、考試收費標準按照政府物價部門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筆試考試費每人每科50元,兩科共100元。報名費不再收取。
5、招聘人員崗位的開考比例原則上不能少于1:3。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的崗位,確因需要在當年補缺的緊缺專業崗位,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縣市區先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匯總審核)報市組織人社部門核準。不同意調整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的,應給原報名考生2個工作日的時間進行調整報名。
(四)領取《準考證》
報考人員憑身份證、報名繳費收據,在考試前3天內領取準考證。報考市直事業單位的到報考單位領取,報考縣市區事業單位的到縣市區人社部門領取。
四、加分辦法
(一)代課人員報考專設崗位加分辦法,按貴政辦〔2008〕42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四項目”人員(西部志愿者、農村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除“三支一扶”計劃高校畢業生報考“三支一扶”特設崗位外,報考其他崗位的,服務期滿的考生加5分,服務滿1周年的加3分。報名時須提供縣級以上(含縣級)組織人社教育等相關部門的書面證明或協議書和相關證書。
加分計入筆試成績。加分依據材料必須在報名時提供原件和復印件,報名結束后提供的無效。
加分除在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公示3天外,還需匯總報送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ww.ggrsrc.com)公示2天。
五、筆試
(一)筆試科目
1、中小學(含中職、幼兒園、特教學校,下同)教師崗位筆試科目為《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每科分值滿分100分,筆試總分200分。
2、其余崗位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公共基礎知識》,每科分值滿分100分,筆試總分200分。
(二)筆試的要素和內容
1、中小學教師崗位的筆試要素和內容由廣西招生考試院另行公布。
2、筆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學習能力(綜合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語言理解和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分析問題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以及履行崗位職責的必備能力和素質。
考試內容包括基本的政治、經濟、管理、法律、國情區情等綜合知識,以及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相關工作必備的基本常識和基本技能等。主要內容如下:
(1)公共基礎知識
政治知識: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毛澤東思想概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黨和國家的發展路線、方針、政策;時事政治等。
經濟知識: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基礎知識;宏觀和微觀經濟、產業經濟等。
管理知識:管理基礎理論;政府職能和公共管理;事業單位管理、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及有關知識等。
法律知識:法律基礎理論;常用法律、法規知識及運用等。
道德知識:思想道德修養、社會公德、職業與職業道德等。
公文寫作知識:公文基本知識、常用公文寫作、常用事務文書寫作、公文處理及相關應用等。
國情區情:國情與廣西區情,涉及社會歷史、地理概況、自然資源、社會發展、主要政策和經濟、發展改革等。
基本常識:人文、科技、歷史、文學、地理、物理、自然、生活百科等常識。
(2)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言語理解與表達:對文字材料的理解、分析與運用。
數量關系: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
判斷推理:對各種事物關系進行分析推理。
資料分析:對文字、圖形、表格等各種形式的數據性、統計性資料進行綜合分析與加工處理。
(三)筆試時間和科目:
2014年7月12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下午15:00—17:00《公共基礎知識》或《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四)筆試地點及考試規則要求:詳見《準考證》,請考生嚴格遵守。
筆試由市、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市教育局組織實施。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職位數情況,按教師類、其他綜合類分別統一劃定筆試成績(含加分)最低合格分數線和《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或《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最低合格分數線(代課人員特設崗位不劃合格分數線),未達最低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命題
筆試試題由自治區有關機構統一命制。
(六)成績及排名公布
筆試成績及進入面試人選名單統一由市、縣市區人社部門張榜公布,并在貴港人事人才網(www.ggrsrc.com)公布。
六、招聘總成績的計算辦法
(一)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除特教學校教師和特設招聘代課人員崗位外)筆試成績(含加分)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為總成績。
(二)其余崗位按筆試與面試合格成績權重按5:5比例確定,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分數+《公共基礎知識》分數+加分分數)÷2。
七、面試
(一)市直特殊教育學校特教老師的招聘,采取先面試后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筆試進行招聘,具體由市人社局、教育局按已發簡章組織實施。
(二)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合格成績(含加分)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末位成績出現并列的,一同進入面試。
筆試報名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且已經核準開考的崗位,筆試后合格人員再減少,及筆試后崗位合格人員比例達不到面試比例,又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同意,報市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后,才能進入面試程序。
已確定進入面試的考生由市、縣市區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公布。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由招聘單位通知參加面試考生。
(三)面試的方式及試題的命制
全市教師崗位招聘采用說課或試講方式,試題隨機抽取。其余崗位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市市政設計研究院2個崗位增加計算機繪圖技能測試,占面試分30%)。結構化面試試題由市人社局委托有關專業機構命制。
(四)面試的組織實施
1、各縣市區的面試工作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實施,同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2、市直事業單位教師崗位的面試工作由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其余事業單位的面試由組織人社部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同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3、面試分值滿分為100分。面試60分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考核程序。
4、面試考官的組成和資格。每考場面試考官由7人組成,其中主考官1人。面試考官由具有考官資格的人員擔任,由行政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副科級以上領導;由專業技術人員擔任的,必須是取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人員;組織面試部門建立具備考官資格的考官庫,開考前再隨機抽取考官、考場。
5、面試實行驗證和抽簽制度。凡進入面試的考生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原件驗證進入候考室,按編組抽簽確定面試考場及順序。
6、面試成績在面試結束核準后當天張榜公布。
八、考核
(一)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特教學校教師和特設招聘代課人員崗位除外)的考生,根據面試分數合格人員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核準計劃1:1考核(面試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和加分的合計成績的高分者進入考核);其余人員,根據筆試、面試分數合格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招聘崗位核準計劃1∶1的比例確定考核人選(總成績出現并列的,按筆試和加分的合計成績的高分者進入考核);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考核工作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考核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勤政廉政、計劃生育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己藨闪⒖己斯ぷ餍〗M,每組應有2名以上成員,考核后形成書面考核材料。
(二)各招聘單位考核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根據考試、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并經同級組織或人社部門核準后,在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公布。
九、體檢
(一)市直事業單位招聘的考生由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各縣市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的考生由縣市區組織人社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含縣級)具有規定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同級紀檢監察部門進行監督。
(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有關規定執行,國家制定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體檢工作,對體檢合格的考生名單要進行公布。考生對體檢鑒定不合格有異議的可書面申請復查1次,由織體檢的部門組織申請復查人員到符合規定條件的醫院復檢,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
十、公示和聘用
(一)招聘單位領導班子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集體討論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同級組織人社部門備案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報有關部門,依據年度招聘計劃核準。市直事業單位擬聘人員和縣市區事業單位擬聘人員報有關審批機構審批后,辦理相關手續。報考我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招聘非醫療衛生崗位的考生,按照“定編定崗不定人”的新機制,統一納入崗位管理制度和全員聘用制度進行管理。
(二)招聘單位須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由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并加蓋招聘單位公章。聘用到代課人員專設崗位的必須在該崗位至少任教或工作5年以上(距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除外)。聘用合同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初任人員,在聘期間,享受在編人員待遇,具體辦法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政策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應當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后的管理,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紀律和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有關規定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執行?荚囌衅腹ぷ饕瀼毓_、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各級組織人社部門、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的資格條件和工作程序、時間要求,規范操作,自覺接受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監督。各級紀檢監察部門要對考試招聘工作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要堅持原則,照章辦事,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的干擾。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要立即予以糾正,并視情節輕重對有關人員按桂人社發〔2011〕155號文件和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26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保證考試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十二、其他
(一)除直接面試招聘和報考中小學教師崗位外,同一招聘崗位進入考核程序出現總成績并列,先按《公共基礎知識》成績高分者進入招聘考核,若再出現成績并列的按面試成績高分者進入下一招聘程序。
(二)發出面試通知前,如有考生書面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可遞補面試人選;發出面試通知后,如再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或不按時參加面試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數進行面試。
(三)因考生考核、體檢等出現不合格或書面提出自愿放棄時,可從報考同一崗位符合條件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四)除特教學校教師崗位外,其余招聘崗位人員已下達聘用通知,考生再提出自愿放棄或不按時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進行遞補。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不指定考試用書,不組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本簡章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報考咨詢電話:
貴港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75-4551966
貴港市教育局人事科 0775-4573877
監督電話:
貴港市人社局政策法規科 0775-4560910
貴港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 0775-4573758
附件:1、《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
2、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各報名點和聯系電話
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4年6月4日
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港北).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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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桂平).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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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各報名點和聯系電話(附件二).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