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人數,按報考人員的面試成績由高分至低分以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
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體檢、考察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且面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沒有遞補人選的,由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報市教育局審核,經市級人社部門批準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一)體檢
體檢由同級教育局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考生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桂教人〔2002〕154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做好我區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函〔2014〕322號)等規定的體檢標準執行。體檢所需經費由考生自行承擔。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考生對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實施機關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原則上,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組應當廣泛聽取意見,做到全面、客觀、公正,并據實寫出考察材料。考察的同時,要進行報考資格復審。考察結束后應形成書面材料,確定考察意見為合格或不合格。經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察和體檢時間:2016年7月20日前。
七、公示和聘用
1.根據面試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按照各招聘崗位人數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聘人選,并在河池人才網、河池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和各縣(市、區)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
2.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報考人員自愿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公示、聘用時間:2016年7月25日前。
八、公布空缺崗位(2016年8月4日)。
經過第一階段的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后,仍有空缺崗位的,組織一次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自治區招生考試院開放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發布復征志愿補充招聘信息,開展調劑補充招聘的報名工作。
九、復征志愿與補充招聘(2016年8月上旬)。
1.補充招聘條件。參加了2016年度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且取得筆試成績的考生(含報考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專業對口,并已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免筆試的考生),可以參加補錄。已確定為擬錄用人員不能再參加補充招聘,一經查實一律取消當年聘用資格,并作誠信記錄備案。補充招聘時,參加補充招聘的考生只能申請一個補充招聘崗位;除具備招考公告中規定的報考條件外,還應當符合補充招聘崗位規定的資格條件和要求。
2.報考縣級以上崗位,筆試成績需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按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選。報考鄉鎮及以下崗位,是否增設篩選程序后再進入面試,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商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
3.有關時間節點。①公布招聘結果及空缺崗位(8月4日)。②復征補充招聘網上報名(8月8日8:00至8月10日17時30分)。③資格審查(8月13日前完成)。④面試、考核、體檢和公示等環節,按第一階段要求執行。
4.其他事宜。如補充招聘結束后仍有未招聘到合格教師的崗位,不再組織二次補充招聘。
十、不誠信報考行為處罰
1、發布面試資格審查通告(名單)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環節放棄面試資格及遞補面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2、在發布面試公告后,考生進入面試資格復審,體檢、考察等環節放棄的,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首次及時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記入誠信檔案但不予處罰;累計2次出現上述情形的,1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在接到通知后2日內未提供書面放棄申請的,2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3、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放棄的,3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4、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后無故逾期不報到的, 5年內不得報考我市事業單位。
十一、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公開招聘工作,成立招聘工作機構。教育部門負責招聘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對招聘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各部門之間要相互配合,紀委監察部門要全程跟蹤監督。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員、體檢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處理: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試考察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察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5、教育部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招聘部門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
6、違反《河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規定其他情形的。
(四)各招聘單位要嚴格按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別提示:
1.報考人員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情節嚴重、影響惡劣的,給予5年內或終身不得報考事業單位處理。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本招聘公告由河池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河池市教育局人事科:0778-2107621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招生考試院:0778-2284397
河池人才網(www.hcrc.net.cn)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hcrsj.gov.cn)
河池教育信息資源網(www.gxhcedu.com)
附件:河池市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河池市教育局
河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