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桂林市教師隊伍建設,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辦法(試行)》(桂教人〔2014〕4號)和《關于印發2016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桂教人〔2016〕11號)等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為確保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二、招聘崗位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校共設公開招聘崗位293個,計劃招聘教師802名,市、縣(區)招聘數量如下:
桂林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含機關第二幼兒園):招聘28名;
桂林市秀峰區中小學校:招聘 45名(其中43名無事業單位
編制,屬于秀峰區人民政府聘用教
師,享受公辦教師相關待遇);
桂林市象山區中小學校:招聘24名;
桂林市雁山區中小學校:招聘6名;
桂林市臨桂區中小學校:招聘250名;
桂林市陽朔縣中小學校:招聘33名;
桂林市靈川縣中小學校:招聘20名;
桂林市全州縣中小學校:招聘31名;
桂林市灌陽縣教育局中小學校:招聘22名;
桂林市資源縣教育局中小學校:招聘80名;
桂林市興安縣中小學校:招聘23名;
桂林市永福縣中小學校:招聘41名;
桂林市平樂縣中小學校:招聘53名;
桂林市荔浦縣中小學校:招聘31名;
桂林市龍勝縣中小學校:招聘60名;
桂林市恭城縣中小學校:招聘55名。
具體招聘崗位詳見《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條件
㈠招聘對象應獲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和與招聘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學歷、學位。2016年應屆畢業生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暫未獲得教師資格證書或學歷學位證書的,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資格審核前取得相應證書(或提供由教師資格證、學歷學位頒發部門出具的合格證明),否則招聘單位將取消其面試和聘用資格。
㈡招聘對象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所學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計劃一致。
㈢對應聘鄉鎮及以下教師崗位的應聘人員,在應聘人數未超過1:3報考比例時可免筆試,直接進入資格復審和面試等環節;應聘人數大于1:3比例的統一參加筆試進行篩選。
㈣具備應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聘用條件。
具體應聘條件以《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為準。
㈤其他:
1.招聘條件中凡涉及時間段的計算,均以2016年3月31日為界。
2.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統一規定為兩年(含兩年)以上工作經歷。招聘對象為代課人員的除外。
3.年齡要求:原則上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0年3月31日至1998年4月1日期間出生);個別崗位因特殊原因經批準后適當放寬年齡要求。
4.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參加應聘,須先向所在工作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取得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后,方能應聘。否則,不予以聘用,其后果自負。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4) 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參加應聘)。
(5) 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2016年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桂教人〔2016〕11號文件中“發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基礎知識考試)—>面試(崗位適應性測評)—>考核—>體檢和公示—>公布招聘結果和空缺崗位—>復征志愿和補充招聘—>聘用”等環節規范進行。
五、報名和資格審查
2016年度桂林市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網上查詢、網上交費、網上打印準考證,不接受現場報名。
㈠ 報名方式及時間
凡符合本公告報考條件要求的應聘人員,登錄廣西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平臺(www.jszp.gxeea.cn)進行網上報名,按要求上傳本人當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應聘信息準確性負責。應聘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應聘。報名和考試時使用的居民身份證要一致。有關《考試大綱與說明》等可在報名網站免費下載。
網上報名時間:2016年3月31日8:00至4月7日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