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衢州市柯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改善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浙人才[2007]184號)、《衢州市柯城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和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需要,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60名。現將有關招聘事項公告如下(請仔細認真閱讀以下每一條款):
一、招聘計劃
招聘學科 |
招聘數 |
招聘學科 |
招聘數 | |
初中社政 |
6 |
中小學科學 |
4 | |
中小學語文 |
22 |
中小學體育 |
10 | |
中小學數學 |
7 |
中小學音樂 |
6 | |
中小學英語 |
5 |
合計 |
60 |
二、招聘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思想政治素質好,身心健康。
2、具有教師資格且報考學科與從教專業資格相符的下列人員可以報名:
(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師范類應屆畢業生。
(2)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1985年4月7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社會人員。
三、招聘程序及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6年4月7日至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報名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8日下午16︰30,逾期不再受理報名。
2、報名地點:衢州市區紫荊東路81號柯城區教育體育局(文化局)一樓(柯城區退休教師協會活動室),報名聯系電話:0570-3026894、3032638。
3、報名材料:考生應如實填寫《衢州市柯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附件2,自行下載打印),并提供近期免冠二寸彩照2張和以下材料:
2016年應屆畢業生: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學校開具的師范生證明(樣稿請參照附件4)、身份證等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因學校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社會人員:教師資格證(或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畢業證書、身份證等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碩士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為方便工作人員統計,請報考考生將電子報名表[附件5]填寫完整于現場報名前發送至指定的電子郵箱內。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考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人員,以及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宜報考;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不能在2016年8月10日前取得教師資格證的社會人員,不得報考。
4、資格審查:報名時區教育體育局(文化局)對考生的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的當場繳納考試費用120元(每門40元,請自備零錢)。
貧困家庭考生憑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免交考試費用。
5、領準考證:報名結束后,在柯城區人力社保網、柯城區教育網上公布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和領取筆試準考證(專業技能測試通知單)的時間、地點。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規定時間、地點憑身份證和繳費發票領取筆試準考證(專業技能測試通知單)。自動放棄筆試(專業技能測試)的不予退還考試費用。
(二)考試
1、筆試。經資格審查后符合招聘條件的考生,應參加統一組織的筆試。學科招聘計劃數與參加考試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否則按比例核減(核銷)招聘計劃數。
招聘學科因參加考試人數達不到開考比例而核減(核銷)招聘計劃數的,在符合開考比例1︰3的前提下,均只在“中小學語文”學科相應增加招聘數。
體育、音樂兩門學科的筆試科目為專業技能測試和教育基礎知識、材料寫作三門;其他學科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基礎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材料寫作三門。教育基礎知識、學科專業知識和材料寫作采用閉卷形式。
體育、音樂兩門學科的專業技能測試項目及評分標準詳見附件1。
筆試重點考查考生的職業道德、教育理念、思維品質、人文素養、心理素質、專業技能、管理溝通協調能力等。筆試內容為教育政策法規、教學理論、教育學、心理學及課程改革、教材教法、現代教學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識、學科相關專業知識等。
筆試滿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礎知識40分、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30分、材料寫作30分。
2、面試。“中小學語文”、“中小學體育”兩門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其他學科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照實際人數確定。
領取面試通知單前如有自動放棄面試的,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為確保面試的合理性,“中小學語文”學科按筆試成績分組進行面試,分組采用“蛇形分組法”,面試成績采用修正系數法計算,修正后的成績作為最終面試成績(精確到小數點后四位數,尾數四舍五入)。最終面試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修正后最終面試成績=考生面試得分×修正系數(全部進入面試考生得分平均值÷考生所在面試組面試得分平均值)。
即:修正系數=(全部進入面試考生面試得分之和÷全部進入面試考生數)÷(該組考生面試得分之和÷該組考生數)。
面試重點考察考生駕馭課堂教學、處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質等。面試方法為上課和答辯,上課采用模擬情景無學生狀態授課的方式進行,答辯采用回答規定問題的方式進行。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體檢。
3、成績計算。按考生的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綜合成績(滿分100分,計算到小數點后四位,尾數四舍五入。若綜合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相同的,以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分數高的排位在前;筆試成績與學科專業知識[專業技能測試]分數又相同的,再以教育基礎知識分數高的排位在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