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招聘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面試詳細辦法將在北海市教育局網、北海人才網、北海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公布。
(一)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
根據計劃招聘崗位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前提下,依照考生的筆試成績,按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考生1:3的比例擇優確定面試人選。招聘崗位數與參加筆試的考生未達到1:3的比例的,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可同時參加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按自治區招聘方案有關規定發布,同時在北海市教育局網、北海人才網、北海市人事考試網等網站公布,并依據考生報名時預留的電話通過短信的形式通知本人。
(二)面試資格審核
招聘工作組在面試前將對進入面試的考生進行面試資格審核(具體時間另行通知)。面試資格審核中發現考生證件不實不齊、不符合招聘條件,或紙質材料原件、復印件和網上填報信息不一致的,將取消該考生的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不按規定提交審核材料視同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如有因面試資格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考生,將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其他考生中按筆試成績擇優遞補。
(三)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方式為說課,包括說教材,說學情,說教法學法,說教學過程等,不設提問,不設才藝表演,主要測試考生的專業技術水平和實際教學能力。
(四)面試成績
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考生面試成績將在每個招聘崗位所有考生面試結束后現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的考生不得確定為聘用人選。當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考生未達到1:3比例時,該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可確定為聘用人選。
五、聘用上崗
(一)考核與體檢人員確定
根據招聘計劃,依據考生的面試成績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面試成績和筆試成績均相同,則以《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成績擇優確定考核和體檢人選;若以上成績均相同,則共同進入考核,并依據考核情況擇優聘用。
(二)考核
由用人單位與主管部門組成考核組,按照德才兼備標準和擬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客觀、公正地了解入圍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遵紀守法情況、工作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
(三)體檢
體檢按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入圍考生如對體檢結論有疑問,允許提出復檢要求,復檢要求應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入圍考生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四)公示
考核、體檢合格者,由縣招聘主管部門確定擬聘用人選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人選公示后,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
(五)培訓
經公示群眾無異議后,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崗前培訓。
(六)聘用
崗前培訓合格者,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上崗,聘用期為3年(含1年試用期)。因報考人員自身原因造成不能辦理聘用手續或逾期不報到上班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定職、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者,視情況延長試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資格。
六、招聘紀律
(一)應聘者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并遵守招聘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應聘者,將參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予以處理,所有責任由應聘者本人承擔。
(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近姻親關系等有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的,應當回避招聘工作。
(三)本次招聘由中共合浦縣教育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安排人員全程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779-7291109。
七、其他
(一)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招聘單位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任何培訓機構以任何名義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任何的出版物、輔導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主辦方無關。
(二)咨詢電話:0779—7293406。
(三)本公告由合浦縣教育局和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四)相關網站:
北海市教育局網(www.bhedu.com.cn)
北海人才網(www.bhrc.cn)
北海市人事考試網(www.gxpta.com.cn/beihai)
合浦縣教育局 合浦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