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初審要求。資格初審由招考辦負責。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在提交《報名表》后48小時內審核完畢。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信息須為本人真實情況,若有虛假、遺漏、錯誤,責任自負),對照《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經資格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經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向本人說明理由。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4月7日9:00—4月14日16:00。
2.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須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選擇“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選擇“遵義市入口”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報名費,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時間為2016年4月7日9:00—4月15日16:00。在規定時間內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3.網上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后,請于2016年5月16日9:00—2016年5月19日18:0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選擇“各地州市入口”后再選擇“遵義市入口”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五、筆試
筆試方式:閉卷考試。
考試時間及科目:2016年5月21日上午
8:30-10:0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150分)
10:00-12:00 綜合應用能力(150分)
本次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中小學教師類(D類)、醫療衛生類(E類)三個考試類別,其中醫療衛生類(E類)下設中醫臨床崗位、西醫臨床崗位、藥劑崗位、護理崗位、醫學技術崗位、公共衛生管理崗位6個二級分類(職位對應的考試類別見附件一)。不同類別分別命制《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綜合應用能力》試題。筆試考生根據所報職位對應的“考試類別”使用相對應的題本和答題卡。
兩科連續進行考試,中間不間斷,兩個科目題本為合訂本,考試開始前發放,各科答題卡分別發放。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
報考者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進入考場考試。
筆試成績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布。
開考比例按報名確認并繳費成功人數為準。未參加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資格審查
在筆試結束后,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在參考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比例以內(含3: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
資格復審考生須持資料:
相關證書(畢業證書〈2016屆應屆畢業生持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或職業資格證書等,)、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等報考職位要求的有關資格條件證明材料;
在職人員還須提供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不提供證明以無業人員身份報考的視為提供虛假信息,查實后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報考307-01職位人員還須根據本人身份對應到仁懷市引導辦、仁懷市項目辦、仁懷市民政局或所隨軍的仁懷部隊出具書面證明一份;
報考307-02職位的人員身份是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出具的“村干”身份并經仁懷市委組織部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
報考307-02職位的人員身份是村(農村社區)主任、副主任的,還須提供所在鄉(鎮)出具的“村干”身份并經仁懷市民政局審核的書面證明一份。
按照《簡章》和報考人員填寫的《報名表》,負責資格復審的工作人員對報考人員是否符合報考職位所需資格和條件進行復審,在《報名表》上簽署意見。經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應聘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對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未達到規定比例的職位,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一次遞補(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在仁懷市人民政府公眾信息網上公告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經遞補審查不符合應聘資格和條件(含自愿放棄的)的人員,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不再遞補。
按資格復審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內確定職位面試對象。
考生要關注復審相關公告,如因考生未閱讀公告或錯填聯系電話、關閉電話、更改電話號碼等導致無法聯系未參加復審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和面試人員名單另行通知。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進行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如在招聘過程中任何環節發現有違紀違規、材料不齊、提供虛假信息或應聘人員條件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等情況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
七、面試和成績計算
(一)面試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有結構化、說課和專業化3種方式,其中專業化面試分為中醫、臨床、醫技、護理4種類型。職位的具體面試方式情況見附件一。
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職位招聘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職位招聘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同一職位實際參加面試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1:1比例的,該職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二)總成績計算
說課、專業化面試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面試成績)×50%;結構化方式面試職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3×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八、體檢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報考同一職位考生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工作由招考聘用工作小組辦公室組織在領導小組批準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若本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本人可向招考聘用工作領導小組書面申請復檢,復檢只能一次,經領導小組同意并指定到其他醫院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由復檢工作小組人員和體檢考生當場簽字確認,體檢考生對復檢結果拒絕簽字的,由現場復檢工作小組人員注明情況,視為體檢考生認可復檢結果,復檢結果交領導小組指定的原體檢醫院出具最終體檢結論。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能遞補。
體檢費和復檢費由考生承擔。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