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員隊伍建設,優化人員結構,增強單位活力,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6名(其中:教育類高中教師146名、幼兒園教師120名,衛生類50名),詳見附件《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一覽表》(以下簡稱《職位一覽表》)。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05〕第6號)、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等有關規定,為確保招聘工作順利完成,特制定《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則和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政審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網上報名、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的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316名(其中教育類高中教師146名、幼兒園教師120名,衛生類50名),詳見附件《職位一覽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戶籍不限。
2.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4月12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獲得碩士、博士研究生學歷(非在職)及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1976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備擬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水城縣在職在編人員。
2.定向到具體單位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
3.截止2016年4月12日仍在崗未入編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4.在讀的全日制非2016屆畢業生。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勞動教養的人員。
6.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7.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人員;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9.聘用后的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10.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11.不符合招聘職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12.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四、報名及網上資格初審
(一)報名
報名統一在網上進行,不設現場報名點。報考人員登陸“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www.gzpta.gov.cn”報名。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報考人員可在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14日17:30期間登錄“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提交報考申請,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每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根據所報職位要求,填寫《水城縣2016年第二批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報名申請被接受后,系統會向報考人員反饋一個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查詢報考資格審查結果、網上繳費確認、下載打印準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請妥善保管。
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二)網上資格初審
1、資格初審,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抽調專人具體負責。招聘單位根據報考人員填寫的個人信息,對照《招聘簡章》和職位所需的資格條件進行資格初審,經初審合格的予以確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人員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人員,在報名期間(2016年4月14日17:30前)可重新提交報名申請。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負責初審工作人員須下載并打印留存報考人員報名信息,供現場資格復審和考察政審等環節使用。對已經提交報名申請的報考人員,資格初審組必須在提交《報名表》后1日內審核完畢。因資格初審不嚴導致不符合條件的報考人員進入報名繳費環節的,在報名期間由資格初審組(或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指導予以改報;未改報的,該報考人員考試成績作無效處理,取消考錄資格。資格初審時間為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30。對初審工作不認真,造成不良后果的,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2、2016年4月14日17:30前,已提交報名申請但由于報名表信息不完整、錯漏、照片不符合規定等原因導致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可于2016年4月15日17:30前進行修改(報考單位和職位不得修改),資格審查組在2016年4月16日17:30前完成審核。2016年4月16日17:30審核仍未通過的,不得再修改任何報名信息,視為報名失敗。考生應準確留下聯系電話,保持通暢并及時與招聘單位聯系。
3、報名確認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于2016年4月12日9:00至4月17日17:30在“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并繳納100元考務費。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繳費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報名確認并繳費后,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的職位,該職位招聘計劃予以減少或取消。職位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所報職位不再進行調整;職位招聘計劃取消的,由報考該職位的考生本人申請,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由負責報名工作的部門給予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職位,改報職位的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19日17:30。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在報名結束后對減少、取消的職位在水城縣人民政府網上進行公示。
4、網上(貴州人事考試信息網)打印準考證時間:2016年5月17日9:00至5月19日17:30。
五、筆試
筆試工作在水城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筆試
1.筆試:閉卷考試。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1日上午8:30-10:00、10:00-12:00
考試科目:
8:30-10:00《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10:00-12:00《綜合應用能力》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有效《臨時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或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