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經當湖街道辦事處同意,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擬公開招聘幼兒教師8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幼兒教師資格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良好,有志于幼兒教育事業;
2.全日制普通高校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現已在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及所屬的村幼中臨時代課,報考村幼的,其學歷可放寬到學前教育大專畢業),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學校證明)。
3.身體健康,年齡要求在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4.戶籍:平湖市。
二、編制性質、工資福利待遇
本次招聘的教師屬于編制外聘用合同工,享受與現有在園相應教師同等工資標準及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
1.報名。有意應聘人員可按照招聘信息,向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咨詢、報名,填寫報名表,并提交以下相關材料:
1)自薦書(包含本人學習工作簡歷、基本情況、教育教學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成績介紹等內容);
2)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持由畢業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學習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3)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4)《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出具的證明);
5)各類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近期一寸免冠證件照1張;
7)目前已經在幼兒園工作的應聘者,報名時須出具所在幼兒園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2.資格審查。以上材料由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匯總初審后,報當湖街道辦事處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人數與招聘人數比例小于3:1時,相應減少招聘人數。
3.考試。凡符合招聘條件、通過資格審查的,參加教育局統一組織的考試。考試分筆試與面試兩輪進行。筆試內容為《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浙江省學前教育保教管理指南》等政策法規和幼兒教育理論知識。如招聘崗位的報考人數超過1:3的,筆試后根據筆試成績按1:3確定面試對象。面試內容為幼兒園教師教學基本功(唱歌、彈琴、跳舞、繪畫)和幼兒園學科教學綜合能力(教學設計、上課)以及特長展示。
4.體檢、考察。考試后,按考生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計算考試總成績,總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或總成績60分以下者為不合格。根據總成績高分到低分(如出現總成績相等,以面試成績高者為先),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考察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考察內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質、綜合素質、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及畢業生的學習成績等。
5.公示、聘用。體檢、考察合格后,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到單位報到,不按時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由于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擬聘對象放棄等原因造成職位空缺可依次替補。
四、招聘時間
1.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即日起至2012年4月23日下午4時正,隨帶相關報名材料到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報名,逾期不再受理。
2.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
地點:平湖市環北二路287~345號 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內
聯系電話:85038321、13757333253(663253)顧老師。
(報名表附后)
平湖市當湖街道中心幼兒園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