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教函字〔2016〕48號
關于做好錫林郭勒盟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旗縣市(區)教科局,盟直學校:
根據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內教師函〔2016〕18號)要求和工作部署,現將2016年春季全盟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認定范圍
2016年上半年認定師范教育類畢業和持有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的申請人員。
二、分級負責
根據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規定和要求,盟教育局負責全盟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和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工作。各旗縣市(區)教科局負責本地區初級中學、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各地區教科局要根據教育廳統一部署,在規定時間內安排開展本地區的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三、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和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認定時間安排
2016年春季全盟教師資格認定時間為4月18日--6月8日。
(一)信息發布時間:4月11日以前,各旗縣市(區)教科局要充分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及時按要求發布認定工作信息。
(二)網上報名時間:4月18日--4月29日,每個工作日的8:30--17:30可網上報名,周末及國家法定節假日中國教師資格網不開放(本次網報期間4月23日--4月24日網站不開放)。
(三)體檢時間:5月3日--5月6日,地點:盟婦幼保健院體檢中心,聯系人:李桂萍,聯系電話:6835131。各旗縣市(區)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和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可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
(四)現場確認材料時間:5月11日--5月13日,地點:盟政務服務中心4樓38號窗口。
(五)網上確認時間:5月18日--5月20日。
(六)領取證書時間:6月8日--10日,地點:盟政務服務中心4樓38號窗口。
四、材料要求
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中等職業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小學及幼兒園教師資格的申請人現場確認材料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一份。社會人員由戶籍所在地街道辦事處出具,人事檔案在工作單位的由工作單位人事部門出具。
(二)《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一式兩份。申請人員網上報名時下載打印,并本人簽字。
(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四)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五)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六)體檢合格證明一份,必須為教師資格認定機構指定醫院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
(七)提供小二寸照片1張。
(八)參加教育部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的申請人提供《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盟教育局師資科:巴特爾、馮曉蕾(13947950535),聯系電話:8264355,郵箱:xmszk@126.com。
附件:關于做好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
錫林郭勒盟教育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