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來安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
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教師隊伍建設,合理配置教育資源,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經2016年來安縣第2次編委會議研究同意,2016年來安縣教育體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0名公辦幼兒園教師和2名體育運動中心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2016年來安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委組織部分管負責人和縣人社、教體、編辦、財政、監察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具體指導招聘工作。招聘工作由中共來安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會同縣教育體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紀檢監察機關實施監督。
縣教育體育局設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組,負責承辦具體招聘事務。
二、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進行。
三、招聘崗位
具體崗位詳見《2016年來安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
四、招聘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在縣政府網站、來安先鋒網等相關媒體統一發布)、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專業測試(體育運動中心崗位不參加)、體檢、考察、公示、審批聘用等程序進行。
五、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與履行崗位職責的職業道德素養;
(三)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四)年齡要求為30周歲以下(1985年5月9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和學歷、專業等條件: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要求:
(1)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
2、報考體育運動中心工作人員崗位要求:
(1)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專科及以上學歷;
(2)體育類相關專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報考招聘崗位聘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
六、報名
(一)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時間:2016年5月9日~2016年5月13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報名地點:來安縣教育體育局一樓大廳(乘坐4路公交車在特教學校站下),咨詢電話:0550-5611566,逾期不得補報。
(二)報名人員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和與所報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的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中: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畢業證等材料尚未取得的,還須提供學生證原件、加蓋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6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需提供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6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 已參加2016年春季教師資格認定且可于2016年7月底前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需提供市、縣(市、區)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種類及編號的書面證明。聘用報批之前仍未提供報考崗位要求相關證書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以上各項報名證件和證明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經我省統一組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任職兩年以上年度考核稱職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人員,及中央和外省組織選拔的安徽籍“服務基層項目”符合以上條件的人員,按規定兌現加分政策。報名時須攜帶相關服務證書和材料在報名現場審核并填寫相關表格(附件3),逾期不再補辦。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
(三)應聘人員在縣政府網站人事招考欄目下載填寫《2016年來安縣教育體育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2),提交一寸近期正面同底免冠照片6張(其中一張貼在報名表上)。
(四)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應聘同一崗位的須形成競爭,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人數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報考人員一經確認報考崗位,不得改報其他崗位;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5月16日到原報名處改報符合報名條件的其它崗位,逾期不再辦理。
(五)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繳筆試報名費每人每科45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以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政策。辦理減免手續時,報考人員應攜帶以下證明材料: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上述人員均須同時提供能夠證明其與家庭所屬關系的相關證明材料(如戶口簿等)。
(六)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情況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七)經過資格審查合格者,發給準考證。報考人員攜帶本人身份證于5月26日—5月27日工作時間在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特殊情況需委托他人代領的,代領人員需帶齊報考人、本人身份證方可領取;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七、筆試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1、報考幼兒教師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課》(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教育學》和《心理學》(兩科合場分卷,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各為100分)。
(2)筆試內容。《專業課》為專科層次幼師崗位專業知識,《教育學》和《心理學》為專科層次幼兒類教育學和心理學。
2、報考體育運動中心崗位:
(1)筆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專業課》(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和《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時間為90分鐘,卷面分值為100分)。
(2)筆試內容。《專業課》為專科層次崗位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管理、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言語理解與表達,寫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