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測試和面試工作由全市統一或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分別組織,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市人社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及時在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經市委組織部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的專業測試和面試實施方案(公告),載明招聘崗位及數量,專業測試和面試的入闈比例,專業測試和面試的程序與規則,測試的內容、方式、時間、地點以及招聘單位聯系人、聯系電話、監督電話等事項。統考分數公布后,各主管部門將及時公布所屬招聘單位參加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及其統考筆試成績、名次。
統考筆試考兩門的,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科目成績各占50%的計算方式確定進入專業測試和面試人員名單。
1.招聘管理崗位的(含部分招聘單位委托全市統一面試的專業技術崗位,具體崗位在專業測試和面試公告中公布),面試工作由全市統一組織實施;
2.已參加全省統一文秘等14個專業科目考試的崗位,招聘單位不再進行專業測試,只進行面試;
3.申報其他的專業技術崗位確需進行專業測試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測試和面試,面試在專業測試結束后隨即進行。
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專業測試和面試的,須及時制定專業測試和面試工作方案報市人社局核準,并于6月1日前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進行公布。
專業測試滿分100分,可選擇采取專業筆試、技能操作等方式;面試滿分100分,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說課、答辯、情景模擬等方式,專業測試和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實際操作技能、業務能力、綜合素質、管理能力以及潛能等。
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可以該招聘單位當日參加同一考場同一種類專業測試方式考生的平均分數,確定該崗位專業測試的最低分數線,也可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具體確定方式在專業測試實施方案中明確。對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面試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主要由專家學者、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領導等組成,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外聘考官人選原則上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統一抽調。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面試費用一次性收取。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市人社局網站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上公布。參加省統考為“1” 考試的崗位,統考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計算公式:統考筆試公共科目成績÷1.2×0.4,下同),面試占總成績60%的比例合成確定;
參加省統考為“1”考試的專業技術崗位,由招聘單位進行專業測試和面試的,統考公共科目占總成績的40%(計算公式:統考筆試公共科目成績÷1.2×0.4,下同),專業測試和面試占總成績60%的比例合成確定(需分別進行專業測試和面試的,專業測試占總成績的30%,面試占總成績的30%;不進行專業測試的,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在《2016年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報考崗位備注欄中標注“公共基礎知識(一)或公共基礎知識(二)+其他專業”考試的崗位,統考科目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統考筆試公共科目成績占統考筆試成績的50%,統考筆試專業科目成績占統考筆試成績的50%,計算公式:統考筆試公共科目成績÷1.2×0.5與統考筆試專業科目成績÷1.2×0.5之和×0.6)面試成績占總成績40%的比例合成確定。
上述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相同時,依次按統考公共筆試科目、統考專業科目、專業測試和面試成績高低順序排序。
體檢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體檢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體檢工作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
事業單位或者體檢對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按照規定進行復檢(現場復查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凡因弄虛作假或與報名資格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其聘用資格。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各僅限一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辦理有關手續,影響聘用的取消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省委辦公廳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實施意見>的通知》(皖辦發〔2008〕17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人社局監察室會同各招聘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市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由市人社局負責解釋。
事業單位有關招聘政策及統考考務、專業測試、考察、體檢等后續信息,請考生及時登陸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招聘單位網站查詢、查閱。
本次招聘考試,市人社局不統一指定教材和復習資料,也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考務咨詢電話:0552—2056631(市人社局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2—2043071(市人社局監察室)
招聘單位咨詢電話:詳見《2016年蚌埠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上述咨詢服務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2.蚌埠市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rar
中共蚌埠市委組織部 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