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潁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做好2016年潁東區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規定,現就2016年潁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考試考察、擇優聘用。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核準,2016年潁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139名(詳見附件1),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4月14日起同時在潁東先鋒網(yd.ahxf.gov.cn)、潁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ydrsj.yd.gov.cn)、潁東區政府網(www.yd.gov.cn)、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fyldbz.gov.cn/)、阜陽人事考試網(www.fyrsks.com/)、安徽省人事考試網(www.apta.gov.cn)向社會公布。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以下”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網絡報名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網站為安徽省人事考試網。報名時間為2016年4月 21日9:00至4月 26日16:00,逾期不再補報。
報考人員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進行報名,簽署“誠信承諾書”,填寫《潁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尺寸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報考條件和所報考的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聘用等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報考人員報名后,4月27日16:00前可隨時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尚未審查或未通過審查的,在4月27日16:00之前可以改報其他崗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于4月28 日18:00前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按規定繳納統考筆試費用、進行報名確認(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行放棄)。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按每人每科45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其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其中報考職教中心專業課崗位的不低于5:1),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被取消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可于4月29日13:00-17:00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幼兒園崗位的核減方法:按公告中每組所列招聘單位從后向前順序依次遞減1人,如一輪下來仍需遞減,方法相同。
五、統一考試
2016年潁東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統考筆試采取“1+X”的考試模式,“1”為公共科目,即公共基礎知識(二),“X”為文秘類等11個專業科目。
《公共基礎知識(二)》的主要內容:政治、經濟、法律、人文、自然、科技、國情省情等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英語,寫作;
專業科目考試的主要內容:招聘崗位所需的主要專業基礎知識等。
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 22日上午9:00-11:30;
統考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2016年5月 22日下午14:00-16:00。
上述考試科目滿分均為120分。
報考人員可于5月18日至5月20日從安徽省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6月8日,報考人員可登錄安徽省人事考試網,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號和密碼查詢個人統考筆試成績。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占50%、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占50%合成筆試統考成績,筆試統考成績達到60分(其中幼兒園崗位和鄉鎮衛生院崗位須達到55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若考生有一科無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符合報考條件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6年 5月2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期間,攜帶相關證書到潁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潁東區區委二樓,聯系電話: 0558-2317850)申報加分事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服務期須滿2年及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各增加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