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復審時間: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資格復審地點:具體地點另行通知。
3.參加資格復審者憑身份證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資格復審,同時提供《2016年河源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見附件3)所列的資料原件和復印件(A4規格),作為資格復審的依據。
4.報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有效,且與《報名表》中填寫的情況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5.通過資格復審者方可參加面試,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審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原件的視為復審不合格,不得參加面試。如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未通過(含未參加)資格復審,將按筆試合格成績排序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復審。
6.資格復審合格、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將在河源市政府門戶網“考試招聘”欄上公布。
(四)面試
1.音樂、美術、體育崗位面試形式:專業技能測試;其他崗位面試形式:試講和答辯。
2.時間:試講時間約12分鐘。考生先在候考室抽面試順序號,然后按抽取的順序號進入備課室準備30分鐘,再進入面試室講課12分鐘左右;答辯時間為3分鐘。
3.范圍:河源市市直學校現行使用的中小學教材版本。均在相應教材中命多道備選題(每道題為該教材中的一個課時的授課內容),由第一位考生在面試室現場隨機抽取其中一道題作為該學科的試講內容。答辯由考官提2-3個問題,考生現場回答。
4.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5.成績公布時間和方式:同一崗位所有考生面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當日公布面試成績。
6.面試成績采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其他考官總評分的平均值”計算得分,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按50%折算計入總成績。
7.考試最終成績滿分為100分,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同一崗位考生最終成績相同,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招聘崗位最終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100分制),低于合格線的不予錄用。
8.面試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派員監督。
(五)體檢
根據招聘方案規定的擬聘人數和考生的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等額的體檢人選,由市教育局組織考生到市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崗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根據考生的體檢結果確定考察人選。考察工作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疾觳缓细竦,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需要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河源市政府門戶網“考試招聘”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聘用
1.擬聘用人員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與擬聘用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2.擬聘用人員具體分配學校由河源市教育局統籌安排,不服從分配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應聘本次公開招聘的崗位時,如招聘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錄用后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河源市教育局組織實施,咨詢電話:0762-3297399、0762-3389677;舉報或者投訴電話:0762-3386355;地址:河源市源城區越王大道商務小區。
3.2016年河源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材料一覽表.rar
河源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