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初審合格者,必須于2016年5月4日至5月10日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完成報名確認及繳費。
報名確認時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的50元/科的標準繳納筆試考務費。報考瀘定縣、丹巴縣、九龍縣,以及報考中學教師、小學英語學科、小學藏語文學科、小學藏數學學科、幼兒園普通幼教類的考生,共需繳納兩科筆試考務費100元/人;報考其他縣和其他崗位的考生,共需繳納三科筆試考務費150元/人。凡進入面試的人員,須另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人。
網上繳費于2016年5月10日24:00截止。報名后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四)崗位調整
報名繳費結束,對于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由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按報考人數與招聘崗位招聘名額之比2:1的比例相應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名額,并于2016年5月20日前將有關情況進行公告。
(五)打印準考證
完成報名確認及繳費且報考崗位招聘名額未被取消的考生,憑報名時網絡反饋的報名序號、身份證號、姓名,于2016年6月1日—6月4日,登錄報名網站,按網絡提示打印本人準考證。
打印準考證于2016年6月4日12:30截止。逾期未打印準考證無法參加考試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七、考試
考試分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學科設置
中學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音樂、體育、藏語文共13個學科。
小學設語文、數學、英語、信息技術、藏語文、藏數學、音樂、體育、美術共9個學科。
幼兒園設普通幼教、藏漢雙語幼教2個學科。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1)報考中學教師、小學英語學科、小學藏語文學科(含德格縣、色達縣邊遠鄉村小學藏語文學科教師)、小學藏數學學科(含色達縣邊遠鄉村小學藏數學學科教師)和報考瀘定縣、九龍縣小學教師崗位以及幼兒園普通幼教崗位的考生,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學科》兩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2)報考其他縣和其他崗位(含德格縣偏遠鄉村小學音樂學科教師,不含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的考生,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學科》、加試《藏語文》三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3)報考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的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筆試》、《專業學科》、《藏語文》三科,每科卷面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6年6月4日
上午 09:00—11:00 《教育公共基礎筆試》
下午 13:00—15:00 《專業學科》
15:30—16:30 加試《藏語文》
15:30—17:00 藏漢雙語幼兒園《藏語文》
3.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生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二代身份證(含考生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一代身份證、戶口簿等),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
4.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及退役士兵政策性加分
(1)在四川省服務且服務期滿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志愿者,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等八部門《關于進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有關政策的通知》(川人發〔2007〕16號)的相關規定享受政策性加分,具體標準是:“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筆試總成績(指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的筆試成績)加2分。符合其他加分規定的,按就高但不累加的原則加分。加分最高不超過6分。”
(2)在四川省服務且服務期滿兩周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報考我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每工作滿1周年,在折合后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最高不超過6分。
(3)符合《關于加強新形勢下征兵工作的意見》(川委發〔2011〕16號)規定的退役士兵報考事業單位的,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退役大學生士兵報考事業單位享受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同等待遇問題的通知》(川人社辦發〔2012〕406號)的規定加分。具體標準為: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入伍時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或者入伍時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讀生,且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并按規定辦理了退役手續的退役士兵),在報考我省事業單位時,在公共科目筆試與專業知識筆試按比例折合后、與面試成績折合前的筆試總成績中加2分。在此基礎上,被部隊團級(含)以上機關評為優秀士兵或榮立三等功獎勵的,另加2分;榮立二等功及以上獎勵的另加4分。上述加分項目可累積計算,但最高不超過6分。在服現役期間受過處分的人員,以及具有兩年以上服現役經歷退出現役復學、報考時尚未畢業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基層服務項目服務期滿大學生,必須出具服務地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原件(需注明考生身份證號、服務項目、服務起止時間、服務地點、年度考核情況)。其中:“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志愿者,由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團委出具證明;“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由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人社部門出具證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志愿者,由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教育部門出具證明;“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志愿者,由服務所在地縣(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證明;“一村(社區)一名大學生”計劃志愿者,由服務所在地縣(區)黨委組織部門出具證明。必須同時具備的材料還包括:個人年度考核表或鑒定表、準考證、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申請加分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優秀士兵證》、有關獎勵證書(證章)和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準考證、公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凡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必須將加分材料于2016年6月2日—3日,由本人報送至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審核(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提供材料不齊備、非原件或逾期未提供材料的,不予受理、責任自負。
5.筆試成績
(1)不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40%+《專業學科》×40%+政策性加分;
(2)加試《藏語文》的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40%+《專業學科》×30%+加試《藏語文》×10%+政策性加分;
(3)藏漢雙語幼兒園教師
筆試成績=《教育公共基礎筆試》×40%+《專業學科》×20%+《藏語文》×20%+政策性加分。
(三)面試
1.面試人員確定
筆試結束,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根據考生筆試總成績、崗位編碼及招聘名額,按照招聘崗位招聘名額的1.5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面試人員。與最后一名入圍面試人員的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可一并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數達不到招聘名額1.5倍的崗位,該崗位符合條件的筆試人員可全部進入面試。筆試總成績為零分、筆試有缺考科目或有違紀行為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于2016年6月30日前將筆試成績、面試人員名單、資格復審及面試的時間、地點在甘孜人事考試網予以公告。
2.資格復審
參加面試人員登錄報名網站下載填寫《甘孜州2016年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個人誠信承諾書》(附件2,以下簡稱《個人誠信承諾書》)一份,并在規定時間內同時攜帶以下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
(1)《報考信息表》、《個人誠信承諾書》各一份(各貼本人二寸近期免冠彩色證件照一張)。
(2)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正住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無二代身份證或戶口簿的,由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
(3)畢業證、教師資格證的原件、復印件及其他學歷材料:
①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必須同時提供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彩色打印的本人學歷證明(未領取畢業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可不提供);
②未領取畢業證的2016年應屆畢業生出具由學校相關部門開具的學習證明原件,符合其他招聘條件未認定教師資格證的必須出具學校教務處及當地教師認證機構出具的教師資格認定證明原件(未在2016年7月31日前向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提供畢業證及相應類別教師資格證原件的,將被取消聘用資格)。
(4)報考小學藏語文學科的四川省藏文學校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語文專業中專學歷畢業生、西南民族大學甘孜州籍全日制藏語言文學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提供材料不完整或隱瞞真實情況、提供虛假材料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甘孜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甘孜州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考生本人承擔。
因自動放棄或資格復審不合格造成的缺額,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