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蔡縣人社局關于上蔡一高
2016年面向高校畢業生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縣一高學校發展的需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在高等院校優秀畢業生中公開招聘39人〔其中語文6人、數學6人、英語6人、物理4人、化學4人、生物3人、政治2人,歷史3人、地理3人,足球2人〕,充實到教師隊伍。為使招聘工作有序進行,制訂本實施方案。
一、招聘的基本原則
1、雙向選擇的原則。
2、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
3、擇優招聘的原則。
4、專業需要的原則。
二、招聘對象及基本條件
㈠招聘對象: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畢業生;各省市自治區納入我省一本招生的師范專業畢業生;我省指定師范院校本科畢業生;非師范類院校需211綜合大學畢業生。
㈡招聘條件:
1、本科畢業:一本以上(含一本)師范類師范專業畢業生;非師范類211綜合大學本專業畢業生。(本省限河南大學、河南師大、鄭州大學)
2、研究生:第一學歷為二本以上學歷,且本科與碩士期間所修專業相同或相近且研究方向與學科教學相關。
3、師范類畢業生須具備高中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
㈢資歷要求
本科應屆畢業生年齡在24周歲以下(199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本科往屆畢業生28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級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35歲。
應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往屆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省級示范性高中任教特別優秀者可放寬至35歲。
我縣在編教師和未服務期滿特崗教師不予招錄。
三、組織機構
招聘工作在上蔡縣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縣人社局、縣編辦、縣監察局監督下,由縣教體局、學校具體實施。
四、招聘工作程序
㈠、發布公告
根據我縣普通高中師資需求情況確定所招專業及其名額,由縣教體局、人社局、用人學校通過新聞媒體發布有關招聘信息。
㈡、資格審查與信息采集
1、時間:2016年4月21日—4月22日下午5點以前
2、地點:上蔡一高點津樓四樓會議室。
3、要求:
①報考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填寫報名登記表;
②交驗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提交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綜合性211工程大學畢業生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
③現場采集指紋、圖像信息。
4、準考證發放:資格審查合格的報考者4月22日下午6:00到上蔡一高點津樓一樓大廳領取準考證。
㈢、筆試
筆試在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組織進行。
筆試主要內容為專業知識(分值100分,考試時間90分鐘)和教育心理基礎理論(分值30分,考試時間30分鐘,占筆試成績20%)。筆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折合為100分,則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成績(占80%)+教育心理基礎理論成績(占20%)
筆試時間:2016年4月23日上午9:00-11:00
地點:待定
要求:①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入場
②進場前指紋驗證通過后方可入考。
成績公布:4月23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點津樓前張榜公布成績。
㈣、面試
由縣監察局牽頭,人社局、編辦、教體局和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實行百分制。內容包括:①競聘感言(2分鐘);②說課(15分鐘):說課內容從2015—2016學年高中一年級必修1、必修2教材中抽簽確定。
按學科組成若干組面試評委會,每組評委會由5名專家、學者組成。5個評委的平均分即為考生面試成績,面試成績當場公布。每組評委會另安排監督員、統分員各1名。
面試評委和考生的面試順序考前分學科抽簽確定。
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根據總成績,按招考計劃確定體檢和考核人選。
面試時間:4月24日上午8:30——12:00
面試地點:4月24日上午7:30在上蔡一高點津樓前乘車前往面試地點
面試要求:持本人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面試
成績公布:4月24日下午5:00,在上蔡一高點津樓前公布面試成績和綜合成績。
㈤、考核、體檢
對筆試合格人員進行考核、體檢。
考核內容: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
體檢由縣教體局、人社局、監察局按照國家人事部、衛生部制定的《河南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委托有關單位組織實施。
㈥、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填寫《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備案表》,按管理權限辦理畢業生就業手續,實行聘任制管理,享受在編在崗教師的工資福利待遇。新聘用教師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續簽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聘用合同即行終止。被聘任者在聘任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
五、工作要求
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是一項關系我縣普通高中教師隊伍建設,關系我縣教育事業發展的大事,教育、人事等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按照政策和程序進行。要建立健全考試、考核錄用保密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嚴肅考風考紀,對仿造、涂改相關證書、檔案等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對工作人員違反考試錄用規定,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要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教育、人勞、編制、監察等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普通高中教師工作的順利進行。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由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上蔡縣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