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鎮江市潤州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人員公告
鎮潤人社事招公告〔2016〕1號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11〕46號)和《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鎮辦發〔2012〕24號)文件精神,結合崗位空缺情況和優化師資隊伍結構需要,經研究決定,潤州區教育系統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3名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對象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1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30日期間出生),本次招聘中工作經歷等計算的基準日期為2016年8月31日。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四)具備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和技能要求;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潤州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人員崗位表》(下簡稱崗位表,附件一)。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應聘報名
(一)報名時間和地點
凡符合報名條件者于2016年5月3日(星期二)—5月6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在鎮江市潤州區教育局(以下簡稱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報名(地點、聯系電話等見崗位表)。
(二)報名手續
應聘者對照報名條件,提供所需的身份證件、學歷證書(2016年應屆畢業生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2016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需在7月31日前取得相關證書)、獲獎證書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上本人簽名),填寫《鎮江市潤州區教師招聘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交二寸證件照三張、繳納筆試費100元。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應聘者須對照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報名時由區教育局進行資格初審,面試前由鎮江市潤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入圍下一輪測試資格,并在報考同崗位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四)核減或取消崗位
報名截止后,區教育局匯總填寫《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報名情況匯總申報表》,報區人社局備案。截至報名結束,各崗位報名人數應不低于《崗位表》規定的開考比例,未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將在潤州教育網(http://www.zjrze.cn/,下同)、鎮江市人事考試考工網(http://www.zjrsks.com.cn/,下同)發布公告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應聘被核減或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5月9日的工作時間到區教育局組織人事科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