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按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若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2.面試方式為說課(初中心理健康教育教師崗位面試方式為案例分析),面試內容范圍見附件3《2016年溧陽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筆試、面試范圍要求》。
3.面試分值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4.面試時間:5月21日(周六),地點另行通知。
(三)綜合成績計算方式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綜合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按四舍五入辦法處理。
四、體檢與考察(政審)
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考生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錄用公務員的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由體檢人選自理。
因體檢不符合要求出現缺額的,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負責監督。考察內容主要為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同時要核實考察對象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是否具有報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況。
因考察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組織體檢、考察(政審)。
五、公示
根據考生體檢與考察結果,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簡章發布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報考人員監督。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六、選崗、聘用
(一)選崗
1.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的,參加公開選崗,選崗時間7月下旬。選崗根據擬聘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行,綜合成績并列則通過抽簽確定選崗順序。擬聘人員選崗必須具有與所選學校相應學段的教師資格,大專學歷的擬聘人員只能選小學崗位。
2.選崗時,擬聘人員未取得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教師資格證書,視為不具備報名條件,取消選崗資格,缺額按照該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二)聘用
招聘單位與聘用人員根據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規定要求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會在職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聘用)合同或協議的,由本人與原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自行協商解除關系,并提供相關證明。
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七、咨詢與監督
政策咨詢電話:
0519—87228084(教育局)、87269151(人社局)。
監督舉報電話:0519-87269296。
八、本《簡章》未盡事宜由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溧陽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溧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溧陽市教育局
2016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