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滋市2016年度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非新機制)公告
根據湖北省政府有關文件和《省教育廳 省編辦 省人社廳 省財政廳關于做好2016年度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招聘及有關工作的通知》(鄂教人〔2016〕 2號),以及省編辦關于核準全省2016年招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用編計劃的函(鄂編辦函〔2016〕112號)文件精神,結合松滋市社會事業(yè)發(fā)展需要和教育體育事業(yè)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松滋市教育體育局將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非新機制教師)70名,其中小學教師50名,初中教師20名。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學段學科及人數(shù)
小學學段:語文14名,數(shù)學12名,英語9名,信息1名,體育5名,音樂5名,美術4名。
初中學段:語文3名,數(shù)學5名,物理3名,化學4名,生物1名,地理1名,英語3。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具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有理想、有追求、責任感強,志愿到農村義務教育學校任教,愛崗敬業(yè),樂于奉獻。
4、具有符合教師崗位的專業(yè)能力,有較好的表達能力和較強的綜合素質。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適應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工作需要。
6、報考小學學段教師應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初中學段教師應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其中報考體育、音樂、美術等學科的人員需相關專業(yè)畢業(yè)。
7、持有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書。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應屆畢業(yè)生及以上學歷人員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且符合其他報考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考試,但應當在考試合格且批準招聘后的第一個三年聘期內取得相應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持有高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可以報考低學段的崗位,持有低學段教師資格證人員不得報考高學段的崗位。學前教育專業(yè)畢業(yè)且持有學前教育教師資格證書人員,可以報考小學音樂和美術學科,考試考核合格且被批準招聘后的第一個三年聘期內應取得小學學段教師資格證,未能按時取得的,解除聘用關系。
8、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8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資教生(含特崗生)、“三支一扶”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人員、在松滋市公民辦學校(幼兒園)連續(xù)任教滿三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松滋市任教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以下(即1981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松滋市公民辦學校(幼兒園)連續(xù)任教滿十年及以上且目前仍在松滋市任教的人員報名參加考試,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我省中小學校(含普通中小學、幼兒園、中職學校)現(xiàn)有在職在編教師(含在崗新機制教師)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招聘。
9、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受理報考:
①曾因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刑事處罰和正在處分(罰)期間的;正在接受紀律檢查、司法部門調查的;
②曾被開除公職的;
③法律、法規(guī)及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不予招聘的情況。
三、筆試報名時間、方式;筆試內容、時間、地點、成績查詢及成績計算方法等相關要求與湖北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新機制教師補充招聘要求一致。
四、資格審查及面試
面試考生確定。根據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與參加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有相同的人員,一并納入面試范圍(音、體、美、信息技術等小學科的面試入圍人選不足1:3的,最低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確定人選)。
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由松滋市教育體育局負責。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須攜帶有效身份證、畢業(yè)證、教師資格證以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證明)原件、復印件在規(guī)定時間內到松滋市教育體育局指定的地點辦理資格審查手續(xù)。
應聘人員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或應聘人員資格審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xiàn)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程,一經發(fā)現(xiàn)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guī)定的將取消其聘用資格。
面試以專業(yè)測試為主,采取說課和答辯方式進行。面試時間集中安排,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五、體檢、選崗和考核
1、體檢人員的確定。根據考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學段學科招聘計劃數(shù)與體檢人數(shù)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最后一名綜合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若綜合成績和面試成績均相同者,具有教師資格證者優(yōu)先,都具有教師資格證時,學歷高者優(yōu)先,學歷相同時,有學位者優(yōu)先,學位相同時,年齡小者優(yōu)先。體檢人員只從參加面試人員中遞補。遞補人員按本條所述原則確定。若沒有人員遞補或遞補人員不足,相應取消或減少該崗位人員招聘。
2、體檢的組織。體檢工作由松滋市教育體育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人事部、衛(wèi)生部《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執(zhí)行。體檢在松滋市二級甲等醫(yī)院進行。
3、體檢合格人員進行選崗。體檢合格人員按照松滋市公示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非新機制教師)各鄉(xiāng)鎮(zhèn)學校招聘計劃,依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工作的鄉(xiāng)鎮(zhèn)學校。
4、體檢合格人員的考核。考核工作由聘用學校和松滋市教育體育局具體負責。考核的主要內容包括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xiàn)、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等情況,并調閱人事檔案,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核。
5、在考核中有被確定為不合格者,考核工作組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報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確認后,依據體檢人員確定的原則依次遞補。如沒有人員遞補,或遞補人員不足,則相應取消或減少該崗位人員招聘。
六、聘用管理
根據招聘崗位要求,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由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在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bsz.gov.cn/rsj/)松滋教育體育信息網站(www.sze21.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發(fā)現(xiàn)并查證核實確有不宜聘用問題的,經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取消聘用資格。
人員聘用崗位經松滋市教育體育局審核同意后,報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報批材料和擬聘用人員上崗前培訓情況審核同意后,由被聘用人員填寫《聘用人員登記表》,按程序辦理相關人事手續(xù)。批準聘用的人員必須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逾期不能報到者,或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不能按時畢業(yè)并取得報考崗位規(guī)定的學歷、學位證書的,或發(fā)現(xiàn)有不符合報考資格和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通過此次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的新進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納入崗位管理。并按國家和湖北省有關規(guī)定辦理有關手續(xù)和社會保險。
聯(lián)系單位:松滋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聯(lián)系電話:0716-6226838,聯(lián)系人:王緒貴。
松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松滋市教育體育局
2016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