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試講者按筆試成績占30%、面試成績占30%、試講成績占40%計算總成績,再按照劃定的最低分數線,在填報志愿的學校中,按照各學科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計劃人數1:1確定體檢對象,低于最低分數線的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放棄,依次替補。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四)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和《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考核不合格或放棄再依次遞補。
(五)聘用
對經考試、體檢和考核合格的對象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手續,并與招聘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須在報到之日提供教師資格證書,聘用人員對象報到時未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涉及到面向非師范類應屆畢業人員,在1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否則解除聘用關系。
四、其它事項
(一)本次招聘筆試、面試、試講時間及考試成績公告等信息將分別在“嘉興市南湖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網”和“嘉興人才在線”網站上公布。
(二)公開招聘聯系電話:0573-82058367
(三)報考人員須用有效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四)筆試或面試結束出現并列且符合比例要求的,同時進入下一環節。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嘉興市南湖區教育文化體育局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嘉興市南湖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督指導。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試應試人員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執行。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監督電話: 0573-82838573(區紀委),82838339(區人力社保局)。
附表:南湖區2016年招聘教師類別學科人數一覽表
招聘學校類別 |
招聘學科 |
招聘總人數 |
備注 |
市區小學(20人) |
語文 |
8 |
|
數學 |
7 |
||
科學 |
3 |
||
音樂 |
1 |
||
美術 |
1 |
||
農村小學(8人) |
語文 |
3 |
|
數學 |
5 |
||
市區幼兒園(4人) |
幼教全科 |
4 |
嘉興市南湖區教育文化體育局
2016年4月21日
附各類報名表及畢業生證明樣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