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興市屬部分公辦學校(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為滿足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嘉興市直屬公辦學校(單位)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嘉興市屬部分公辦學校(單位)計劃招聘教師15名,具體的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資格條件詳見《2016年嘉興市屬部分公辦學校(單位)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附件一)。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1、嘉興市生源<包括(縣、市區)>的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籍所在地)。
2、嘉興市生源或嘉興市戶籍的在職教師和社會人員(戶籍以2016年3月15日的戶籍所在地為準)。
3、對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報考人員不限戶籍: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
(2)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本科畢業生且在校學習期間獲得兩次二等及以上校級年度獎學金。
(3)對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和獲得省特級教師、地市級名師、地市級學科教學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人員。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1976年3月15日及以后出生)。
三、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興教育事業。
2、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應聘者為在職教師或報考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人員,學歷可放寬至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2016年3月15日前取得)。
4、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師范類畢業生由所在學校出具證明),研究生及報考職教類專業課和實習指導教師崗位的,教師資格可適當放寬。
5、在職教師報名時需提供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6、招聘崗位具體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7、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四、招聘程序和辦法
本次采用現場報名,如本人現場報名確有困難,可書面委托他人代報。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和地點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5日至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報名地點:嘉興市教育考試院一樓(嘉興市勤儉路975號)。
2、憑下列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招聘崗位):
(1)報名表:一式二份(附件二自行下載填寫并用A4紙正反兩面打印)。(2)身份證。(3)畢業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憑學校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4)教師資格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師范類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出具的師范類證明材料)。(5)戶口簿(嘉興市生源的畢業生可憑戶口簿中遷往高校的戶口頁確定生源)。(6)相關獲獎證書。(6)近期一寸同底照片2張。(7)其它:社會人員另須提交原單位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等的基本情況介紹。在職教師另需提交所在學校同意報考的書面材料及職稱等與崗位要求相關的證件,并在進入體檢、考察前提交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書面材料,否則視作自動放棄。
3、通過資格初審人員,在報名結束3天內按嘉興教育網相關通知,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4、報考人員應對自己所報學科及填表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有效性負責。如因選報學科不當或所填寫內容不真實、不全面等影響本人考試的,由報考人員負責。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等,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招聘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二)考試和考核
1、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①筆試形式為閉卷,主要考查與招聘崗位相關的學科專業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
②對同一招聘崗位與報名人數超過1:5的統一進行筆試。筆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③筆試滿分為100分。
④對享受國務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貼、具有博士學位、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正高級或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的人員,獲得省特級教師、地市級名師、地市級學科帶頭人等榮譽稱號的人員,可免予筆試。免筆試人員名單經市教育局批準后,在嘉興教育網向社會公布。
⑤參加筆試后進入面試的人選(不包括免筆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數1:2或1:3的比例確定(對招聘崗位人數為1名又沒有免筆試人員的,按1:3的比例確定;其余均按1:2的比例確定)。如筆試成績并列,則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分通過筆試后進入面試人員和免予筆試人員兩類)在嘉興教育網(教育人事欄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