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龍坡區2016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教育和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進一步充實我區教育和衛生計生人才隊伍,根據《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有關規定,經區調配領導小組同意,并報市人力社保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引進)教育、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方針,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筆試和面試考核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單位及人數
公開招聘(引進)教育事業工作人員161名。其中:公招大學畢業生140名,引進優秀骨干教師21名(詳見附件1《九龍坡區2016年公開招聘(引進)教育事業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公開招聘(引進)衛生計生工作人員104名。其中公招大學畢業生40名、實用人才39名,引進優秀衛生計生骨干人才25名(詳見附件2《九龍坡區2016年公開招聘(引進)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設置一覽表》)。
三、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教育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重慶市外生源地免費師范生執行教師廳〔2011〕1號“嚴格掌握跨省任教條件”規定,應符合跨省任教條件范圍。
2.優秀骨干教師: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中級以下職稱者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級、副高級職稱者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正高級職稱、特級教師稱號或博士學位者,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即1970年4月28日以后出生)。取得中級及以下職稱者,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獲得區(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現場學科賽課及本學科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地市級或省部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現場學科賽課及本學科技能大賽二等獎;國家級直屬教育行政部門、教研部門、教育學會組織的現場學科賽課及本學科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勵;縣級(縣級市、直轄市所屬的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命名名師及高考、中考命題專家。
條件特別優秀的,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二)衛生計生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1.大學畢業生: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2014年、2015年、2016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2.實用人才: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即198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的),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專業大專及以上學歷,并取得相應執業資格證、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職稱證、上崗證。
3.優秀骨干衛生計生人才:具有國家承認的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學歷學位),具備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中級及以上職稱。其中中級、副高級職稱,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即1975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博士、正高專業技術職稱,年齡在45周歲及以下(即1970年4月28日及以后出生)。同時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本專業較豐富臨床工作經驗和較強的實際操作能力;具有較扎實的理論知識,掌握本專業及相關學科的現狀和發展動態較全面。高級專業技術職稱,需在醫學專業雜志(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網站上能查到的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含通訊作者)發表論文3篇及以上。
條件特別優秀的,經區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同意,報市人力社保局審批后,可適當放寬年齡。
(三)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品行良好。
3.熱愛教育衛生計生事業,愛崗敬業,樂于奉獻。
4.報考人員所學專業(以畢業證書為準)須與對照招聘崗位所設置的專業要求一致,必須完全對應《重慶市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附件3)所列舉的具體專業或專業大類。
5.崗位設置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其工作經歷須與本專業一致,如:報考教育專技崗位,工作經歷應當是教師崗位上的工作。
6.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的工作人員崗位普通話等級:語文崗位須二級甲等及以上,其他崗位須二級乙等及以上。已通過各級語委測試機構資格考試但暫未發證的,須由測試語委機構出具書面證明。
7.往屆師范類畢業生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應具有教師資格證,非師范畢業生報考教育事業單位專技崗須在試用期內取得教師資格證,屆時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不予以轉正,連續2年未取得資格證的,解除人事關系。
8.身體健康,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五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服務未滿一年,或服務一年以上但報名時未提供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的基層服務項目人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含區屬中小學校、衛生計生機構)正式在編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以人力社保局招聘、解聘文件為依據);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畢業生;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在讀的非2016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研究生不能憑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國外境外高校就讀的全日制學歷(學位),未獲得國家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認證的留學人員不能報考。
四、競聘方式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1個崗位進行報名。本次招聘按照各報考崗位(分單位、崗位)分別競爭、擇優聘用。
五、招聘程序
(一)簡章發布
招聘簡章分別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坡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九龍教育信息網、重慶醫藥衛生人才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二)報名及手續
1.報名及資格審查方式
本次考試實行網絡誠信報考制度,不設現場報名和現場資格審查,只對考生在網上提交的照片進行審查。考生嚴格按照報考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在指定網站報名系統按步驟如實提交報考相關信息,經照片審查合格后,考生再進行網上繳納考務費并按簡章規定時間打印《準考證》。筆試成績公示期間,由招聘工作組嚴格按崗位設置的資格條件對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如因考生不據實填報資格條件導致被取消面試資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擔。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弄虛作假騙取考試資格的,給予取消本次招聘資格,5年內不得再次報考九龍坡區事業單位公招考試的處理,情節嚴重的追究相關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