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體檢、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仁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s.gov.cn)上進行公示。公示內容主要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畢業院校、專業、考試成績、擬聘用崗位和監督舉報電話等。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期限為7天。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待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后再進行公示、聘用。如本人7月31日前實際取得的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與招聘崗位要求的條件不符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責任自負。由此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7天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但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間擬聘用人員自愿放棄出現的缺額不再遞補。
八、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一)經考試、體檢、考核合格,并經公示無異議者,在規定時間內到縣組織人社部門審核確認,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1.受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應提供原單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勞動)合同、原工作單位同意流(調)動或者生效的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裁決書等有效書面證明材料。其中:原機關事業單位同意流(調)動的人員可按相關規定辦理流(調)動手續;
2.201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
(二)審核確認的擬聘用人員應在縣組織人社部門規定的時限內(具體時間以書面通知為準)到招聘單位報到,招聘單位按國家有關規定及時辦理聘用等手續;拒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因以上原因或其他原因產生的缺額不再遞補。
(三)受聘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經招考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間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試用期滿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招聘人員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五年,受聘人員在服務期未滿前,不得辦理調(流)動。
九、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人事考試相關規定執行。為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進行,縣紀委(監察局)、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縣教育公開監督、咨詢電話,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監督電話:028-36444444
咨詢電話:
中共仁壽縣委組織部:028-36201339
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28-36219203
仁壽縣教育局:028-36201045
網絡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8)83336031
十、本公告及其未盡事宜,由中共仁壽縣委組織部、仁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招考過程中有關調整、補充、提示等事項,在眉山人事考試網(www.mspta.gov.cn)和仁壽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rs.gov.cn)上公告。
2.對違反聘用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責令改正、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聘用、3年內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相應處理。違紀情節嚴重的,由縣組織人社部門向報考人員所在單位(學校)通報,追究其相應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3.請考生網上報名時最好留下兩種聯系方式(手機和固定電話),在考試特別是面試資格復審和面試期間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變更后,主動告知縣組織人社部門。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4.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5.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培訓班、網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附件:
1.2016年仁壽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
2.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職高專專業目錄(附件2).rar
2016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