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國家級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龍泉驛區)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2011〕276號)和四川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川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6年全省面向社會公開考試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6〕191號)精神,結合我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人才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50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且畢業于2016年7月31日前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6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崗位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面試資格復審前)取得資格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所有人員在報到上崗前,均需對上述證書進行再次校驗,未按時取得相應證書的應屆畢業生,取消聘用資格。
(二)應聘資格條件
1、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崗位所需專業知識或技能。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2016年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可持所在學校的就業推薦表報名參考,并在2016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屆時不能提供的將取消聘用資格。
報考面向服務我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還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系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區的成都市高校畢業生服務城鄉基層項目志愿者和西部志愿者。
(2)報名時志愿服務期滿且經我區項目管理部門考核合格(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
(3)截止報名結束時尚未被國家行政機關或事業單位正式錄(聘)用。
2、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5)2016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全日制在讀生。
(6)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本區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經組織任命或招聘的區屬國有公司員工。
(7)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二、招聘單位、崗位和人數
具體崗位詳見附件。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在報名期限內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www.cdpta.gov.cn)進行注冊報名。不設現場報名。
(二)報名時間:
網上報名。2016年5月3日00:00至5月11日17:00。
資格審查。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2日17:00。
網上繳費。2016年5月3日09:00至5月12日23:59。
(三)網上報名程序:
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崗位表等信息。
1、報名注冊。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并上傳照片(已經注冊的應聘人員可直接登錄報名,填報職位)。電子照片須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格式為jpg,像素為102(寬)×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間。不按要求上傳照片或照片模糊不清的將會導致應聘者資格審查不通過。上傳照片與本人不符的,將不能參加本次考試。
2、填報信息。應聘人員在網上選擇應聘崗位后應如實、準確填寫《應聘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招聘崗位要求具有職稱、工作經驗、資格證書等條件的,應聘人員符合條件規定的,應在“個人簡歷”或“有何特長”欄中注明具備崗位所要求的相應條件,待進入資格復審時提交原件材料校驗。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應聘人員修改后,在報名截止前可重新提交。報名截止后,將不能報名和再提交,由此產生的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
3、資格審查。本次考試進行網上資格審查,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應聘者提交《應聘資格審查表》后的1-2個工作日,登陸成都市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4、確認繳費。應聘人員按網絡提示繳納筆試考務費(根據四川省物價局、財政廳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筆試每科收費50元)。繳費截止時間:2016年5月12日。逾期未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將不能再更改報名信息,除崗位取消情況外概不辦理退費手續。
申請免繳考務費的應聘人員,請先進行網上繳費。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材料,于2016年5月30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辦理退費手續。逾期未辦理者,不再免考務費。
(四)報名要求:
1、必須按公告公布的崗位及資格條件要求報名。請考生務必認真閱讀公告,完全符合應聘崗位資格條件方可報名,《應聘資格審查表》必須如實、詳細、準確填寫,否則將無法通過資格審查。
2、應聘人員按照公招的崗位要求報名。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名與考試時只能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若在任何一個環節發現不符合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應聘人員網上打印準考證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公開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若因本人填報電話有誤或其他原因而無法聯系本人,造成的后果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五)打印筆試準考證:
應聘人員繳納筆試考務費后應及時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按網絡提示打印《應聘資格審查表》2份,供原件校驗(面試資格復審)時使用;并于2016年6月1日至6月4日憑報名時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登陸成都人事考試網自行打印筆試準考證。逾期未打印者,視為自動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