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經公開招聘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可放寬至1:2,仍然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調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情況將于2016年5月13日通過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www.lqyrsj.gov.cn)公告。招聘崗位被取消但已繳費的報名人員,可于2016年5月30日前的工作日內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5樓)退回本人筆試考務費,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試時間、地點及成績公布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一)筆試
1、時間:2016年6月4日(具體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2、筆試科目為《教育公共基礎》,滿分100分。
3、筆試時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原件(不含過期身份證、過期臨時身份證和身份證復印件)。
4、政策加分
經組織選派服務期滿(服務期限認定截止時間為2016年4月30日)的大學生志愿者、大學生退役士兵,按照有關文件規定享受筆試成績加分政策。符合政策性加分條件的大學生志愿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服務所在地縣以上項目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內容包括確為志愿者、所屬項目計劃、服務的單位、協議服務期的年限、服務期已滿、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服務的年限、經考核合格、未被機關或事業單位錄(聘)用)、相關考核材料、服務協議以及服務證書的原件、復印件各一份;符合招聘條件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居民身份證》、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畢業證書、《退役證》以及團以上獎勵證書(證明)。待繳納了筆試考務費后,在2016年5月31日前的工作日內交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長柏路248號,聯系電話:028-84846499),經審查符合條件的按規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證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證明材料者視為自動放棄加分申請。
報考面向經組織選派服務于我區城鄉基層項目的大學生志愿者定向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不再享受政策性加分。報考其它崗位已按規定享受過基層服務項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再次參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項目加分政策。
6、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于2016年6月22日前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公布。請考生注意及時查閱。
7、查分申請:根據《四川省人事考試查分規則》規定,本次考試均為客觀題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請。
8、缺考筆試科目或筆試成績為0分的報考者,視作自動放棄,取消報考資格。
(二)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
1、校驗人員名單:進入原件核對校驗(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根據筆試成績(含政策性加分),按應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名單和復審有關事項于筆試成績公布的第二日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公布。
2、校驗復審內容:報考者須提供《應聘資格審查表》、《準考證》、《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2016年畢業的高校普通高等教育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加蓋學校鮮章的就業推薦表。
3、校驗復審合格后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參加原件核對校驗的,視為自動放棄。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缺額,按照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遞補人員名單通過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進行公布,不再單獨進行電話通知,請各位考生注意網上查看相關公告。
(三)面試
1、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方式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開考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辦理。
3、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四)總成績公布
考試總成績將于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上公布;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
六、體檢及考核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若總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若面試成績相同,則按照筆試科目《教育公共基礎》成績從高到低排序,下同)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員名單。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公布。其中面試人員形不成競爭的崗位,擬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的總成績不得低于本次公招其他崗位進入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
(一)進入體檢人員由公開招聘領導小組通知并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人社部發〔2010〕12號和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3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指定到原體檢醫院以外的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考核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核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該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核。
七、公示
對體檢和考核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lqyrsj.gov.cn)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取消擬聘人員資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棄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報到
(一)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擬聘人員如系2016年應屆畢業生,招聘單位應與其簽訂《就業協議書》并明確報到時應交驗的應聘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二)報到。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到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三)試用。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按照國家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四)服務期。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結束后在我區服務年限應不少于3年。未滿規定服務年限不得調離本區。
九、待遇及戶口
1、公開招聘的事業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根據成辦發〔2007〕108號文件之規定,戶口在本市農村地區的人員,被國家機關、事業、國有企業、群團組織、民主團體正式招、錄、聘用,原戶口簿職業欄登記為“農業勞動者”的,應按實際從事的職業到公安機關變更登記。
十、紀律和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應確保信息、過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的聘用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并對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為保證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監督舉報:成都市龍泉驛區紀委監察局派駐成都市龍泉驛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檢組(監察室)電話:028-88455085。
咨詢電話:028-84846499。
龍泉驛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