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為適應教育事業發展需要,進一步優化師資隊伍結構,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步做好全省中小學校新進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規定,結合濱海縣教師隊伍實際,決定面向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經鹽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名額343名,具體崗位及計劃見《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學歷者年齡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報考職教專業課教師者,可不受教師資格限制,但被聘用后三年內須取得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解聘。
6.身心健康,能適應崗位要求。
7.具體報考職位的要求和資格條件見《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2)。
8.濱海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不得報考。
三、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8年3月5日~3月9日。
現場報名地點:濱海縣教育局(一樓西會議室)。
每個考生選擇縣城中學、農村中學和縣城小學3個職位類別中1個職位報名,報名時應提交下列材料:
(1)報名表1份(附1吋彩照2張);
(2)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尚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者須提供認定機構或所在高校出具的證明(證明中應注明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學段和學科以及本人身份證號碼)或參加全國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對教師資格證書不作要求的不需提交;
(4)往屆畢業生提交學歷和學位證書,2018屆畢業生提交《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
上述報名表、相關證明及證書復印材料一律用A4紙(居民身份證、教師資格證書、學歷證書等原件驗核后現場退還)。
無法到現場報名者可將上述報名材料在報名截止日前郵寄至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江蘇省濱海縣城中市北路199號),收件人:周立新,郵政編碼224500,聯系電話:0515-84222407。相關證書可先行提供復印件,進入面試后提供原件進行復審。
所有報名者繳納筆試費100元,郵寄材料報名者在領取準考證時補交。
2.資格審核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濱海縣教育局負責報考畢業生的資格審核工作。縣城學校各招聘職位設1:3開考比例,農村學校各招聘職位設1:2開考比例,招聘計劃數與報名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要求的,報市人社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如不能降低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招聘數直至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郵寄材料報名者未接到確認信息的,請在報名截止日期前與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聯系,核對報名情況。
報名考生于2018年3月15日~16日憑居民身份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領取準考證。
3.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筆試內容主要為報考學科專業知識,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筆試時間為2018年3月17日。考生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筆試。
根據筆試成績,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筆試成績末位同分者一并入圍)。達不到上述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合格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面試前對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未現場報名驗核材料的入圍者應按規定時間要求提交相關證件的原件先行至縣教育局人事科參加復審。參加面試人員須攜帶準考證和居民身份證,并繳納面試費100元。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
面試主要考核報考者的教育教學水平、語言表達、專業特長等綜合素質,采用上微型課方式(報考音樂專業教師者加試專業技能),總分為100分,60分為合格線。
面試結束后,以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累計總分,按照各職位招聘計劃,在筆試面試成績均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出現末位總分相同的,則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如面試成績又相同,再按學歷層次從高到低確定,仍相同的,加試決出名次,加試方式、時間另行通知)。
4.體檢和考察
體檢、考察分別參照《江蘇省認定教師資格體檢標準》、江蘇省考錄公務員考察要求執行。具體時間、要求另行通知。
5.公示
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予以公示。
6.選崗簽約
公示無異議后,根據各職位招聘計劃,組織所有人員按筆試和面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選崗,并辦理簽約手續,由縣教育局與擬聘用人員簽定《就業協議書》和《畢業生就業補充協議書》。未在規定時間簽約的,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經查實不符合聘用條件、個人明確放棄或其他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等情形的,在筆試和面試均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同分取舍辦法和相關程序同前)。
上述進入面試人員的筆試和面試成績、面試時間地點要求、參加體檢考察人選名單及時間地點要求、擬聘用人員名單、選崗簽約時間地點及要求等均在濱海縣政府網(http://www.binhai.gov.cn)適時公布,請注意登錄查詢,不再另行通知。其余參加筆試人員筆試成績請登錄濱海縣教師發展中心網站(http://www.bhjsfz.cn)查分系統查詢。
7.聘用
所有簽約人員的個人檔案須于2018年7月30日前寄送到濱海縣教育局檔案室(郵編:224500)。7月30日至8月4日憑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到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證件不全、手續不完備、檔案未轉入、提供虛假證件材料或經復審發現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已經在機關事業單位就業入編的人員須在2018年7月15日前辦理好辭職(辭聘)和檔案關系接轉等手續,并將相關材料轉交濱海縣教育局人事科,否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
被聘用人員均列入濱海縣中小學事業編制,根據國家和濱海縣相關政策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待遇,經費來源為財政全額撥款。
聘用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考核或崗前培訓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人員須在濱海縣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滿三年,服務期內不辦理調動手續,簽訂協議后放棄聘用或在服務期內申請辦理辭聘者,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四、招聘工作監督
濱海縣紀委第九派駐紀檢組負責對招聘教師工作進行監督。監督電話:0515~80866009。
五、招聘工作咨詢
濱海縣招聘教師工作咨詢電話為:縣人才中心0515~89196060,縣教育局人事科0515~84222407。
本次招聘相關政策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濱海縣教育局
2018年2月12日
附件1:濱海縣2018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附件1崗位表、附件2職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