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市財政局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遵義市
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
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紅花崗區、遵義縣、桐梓縣、綏陽縣、正安縣、道真自治縣、湄潭縣、鳳岡縣、務川自治縣、余慶縣、習水縣、赤水市、新蒲新區教育局、財政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各普通高等學校:
為解決我市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性缺額問題,加強農村學校師資力量,提高農村義務教育質量,根據《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有關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6〕5號)、《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107號)精神,特制定《遵義市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將《方案》印發給你們,并提出如下意見,請遵照執行。
一、強化思想認識。解決農村中小學教師(含幼兒園,下同)數量不足、質量不高、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是加強我市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提高農村教育質量,大力促進教育公平和城鄉教育資源均衡配置的迫切需要。各“特崗計劃”縣(區、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按要求完成2016年“特崗計劃”工作任務。
二、明確職責任務。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明確責任,共同做好此次“特崗計劃”工作。各縣(區、市)要制定本縣(區、市)“特崗計劃”招聘工作實施細則,成立由政府領導任組長,教育、財政、人事、編制等部門參加的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并明確實施工作機構。縣級人民政府要對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的周轉宿舍和聘期滿三年連續考核合格且自愿繼續留任的特崗教師的工作崗位和工資待遇等問題作出明確的承諾,報省教育廳備案。
三、加強統籌協調。各“特崗計劃”縣(區、市)有關部門要在縣(區、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制定招聘辦法,牽頭做好教師招聘、崗前培訓、跟蹤服務、三年聘期內的評估和考核管理等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統籌協調新招聘教師的經費保障、資金落實及其管理等工作。由國家“特崗計劃”招聘的特崗教師,聘期內三年的工資性支出,主要由中央財政負擔,三年后考核合格且自愿留任的,由縣級財政負擔;縣級“特崗計劃”招聘的特崗教師工資由縣級財政負擔。
機構編制部門負責中小學編制的監督、檢查和指導,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委辦等部門關于加強和完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管理意見的通知》(黔府辦發〔2011〕79號)要求,動態管理農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在核定的中小學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總額內實施“特崗計劃”,支持中小學教師隊伍結構性調整。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按照《貴州省人事廳關于印發〈貴州省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暫行辦法〉的通知》(黔人發〔2006〕4號)要求,認真審核本縣(區、市) “特崗計劃”招聘工作實施細則,與教育部門共同做好教師招聘工作。
四、營造輿論氛圍。“特崗計劃”縣(區、市)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加大宣傳力度,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報考。要大力做好政策宣傳,引導學生轉變就業觀念,動員應屆畢業生特別是學生干部和學生黨員積極報考,并切實做好報考畢業生相關手續辦理等工作,支持鼓勵大學生到真正需要人才的農村學校去鍛煉提高。
我市2016年實施“特崗計劃”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各級各有關部門一定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認真落實,穩步推進,確保招聘工作8月中下旬結束,招聘的教師于秋季開學時到校任教。各縣(區、市)要審核所轄縣“特崗計劃”招聘工作實施細則,并將經本級人事部門審核后的縣級招聘工作實施細則于4月26日前報市教育局匯總,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省教育廳備案。同時,各地要加強對“特崗計劃”政策落實的督促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省將對“特崗計劃”縣的工作情況適時進行檢查,檢查結果向全省通報,并作為今后對該縣其他教育項目和資金安排的重要依據。
附件:遵義市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
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遵義市教育局 遵義市財政廳局
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局 遵義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16年4月28日
聯 系 人:遵義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 楊苑 楊依軍
聯系電話:0851-85283622
遵義市教育局辦公室 2016年4月28日印發
附件
遵義市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我市農村教師隊伍建設,充實農村學校師資力量,提高農村教育質量,按照《教育部財政部 人事部 中央編辦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教師〔2006〕2號)、《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工作的通知》(教師廳〔2016〕5號)、《省教育廳 省財政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貴州省2016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黔教師發〔2016〕107號)精神,并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和任務
(一)通過實施國家、縣“特崗計劃”,解決我市農村教師數量不足和結構不合理等問題,提高農村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二)2016年,全市安排“特崗計劃”指標1220名,其中國家“特崗計劃”912名(含“碩師計劃”研究生7名,下同);縣“特崗計劃”308名。
二、原則和要求
(一)各縣必須在核定的中小學(含幼兒園)教職工編制總額內招聘教師。招聘教師要結合當地實際需求,按照學科結構,合理搭配。
(二)教師招聘堅持“公開、公平、自愿、擇優”和“三定”(定縣、定校、定崗)的原則。
(三)招聘的教師安排在縣以下(不含縣城)農村中小學(含村小、教學點)和幼兒園(僅指縣級“特崗計劃”),可根據需要提高村小、教學點特崗教師招聘比例。“碩師計劃”研究生安排在農村鄉(鎮)初中。
(四)“特崗計劃”招聘的教師聘期為3年,聘期內納入當地教師隊伍管理。
三、指標安排
國家、縣“特崗計劃”實施范圍縣(市、區、特區)如下:
國家“特崗計劃”指標912名、縣“特崗計劃”指標308名,安排在遵義縣、桐梓縣、綏陽縣、正安縣、鳳岡縣、道真縣、湄潭縣、務川縣、習水縣、赤水市、余慶縣、新蒲新區、紅花崗區,具體指標分配詳見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