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梅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公告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第139號)及《關于做好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梅市明電〔2012〕251號)文件精神,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年齡18-35周歲;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者技能條件,符合招聘崗位的條件要求,詳見《梅縣區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附件1);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報考年齡的計算日期截止2016年5月16日(應屆畢業生可不受年齡限制)。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應聘。曾被機關、事業單位開除的人員不得應聘。
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6年5月16日至18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見附件2。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應聘人員填寫《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3,雙面打印),持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士證、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張;在國有單位正式員工應聘者,還需提供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二)報名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應聘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廣東省統一選聘到村任職期滿考核合格的高校畢業生參加應聘,應在報名時一并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報名時未提供證明材料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3、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符合招聘條件的崗位。
4、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應聘人員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紀檢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三、考試
(一)筆試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事業單位工作應具備的基本素質。筆試內容主要為綜合知識能力、公共基礎知識或崗位相關知識能力等,考試不指定用書。
筆試時間:2016年5月29日;筆試地點領取筆試準考證時通知。
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筆試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筆試成績相同時,視為該崗位面試并列。
(二)面試
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筆試成績高低和招錄人數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主要對應聘人員的基本素質、適應崗位的專業素質及潛能進行綜合測評。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原件。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結束后,當場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領取準考證時間、筆試成績、進入面試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等都將在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各聘用單位網站上公布。
四、體檢
體檢由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聘用單位具體落實。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自理。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須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擬聘資格。體檢按面試合格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以及招聘崗位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依次按照筆試成績、面試主評委評分高低順序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發〔2011〕134號)執行。其他人員體檢標準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如遇體檢不合格者,按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名依次遞補。
五、考察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程序。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內容為擬聘人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并對擬聘人選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經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資格。
六、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名單,分別在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聘用單位門戶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無異議的,由人社部門核準后,辦理聘用手續。
八、相關事宜
1、考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自己的成績有異議,應在成績公布的三天內,向梅縣區人社局提出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
2、擬聘人員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凡弄虛作假取得聘用資格者,一經查實,取消其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區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3、被聘用人員不按規定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4、被聘用人員須在聘用單位服務五年以上,聘用期間個人違約解除聘用關系的,需承擔違約責任。
5、本公告由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附件:12016年梅縣區區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需求表.xls
2 2016年梅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地址及電話.rar
梅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