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縣教育局關于2012年 公開選調外縣教師的公告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和調配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文件精神,現將2012年公開選調外縣教師辦法公告如下:
一、選調對象及條件
1. 凡要求解決夫妻分居或本縣戶籍申請回德清工作等原因,申請調入我縣教育系統的縣外事業編制在崗中小學(幼兒園)教師。
2.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前教育允許大專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和普通話等級證。
3.年齡在40周歲以下(
4.政治思想表現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無不良行為記錄,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5.身體健康,心智健全,體檢符合要求。
二、報考形式及崗位
1. 凡申請調入我縣工作的教師統一納入我縣新教師招考,統一考試,統一競聘崗位。
2.報考崗位必須與現任教學段和教師資格證書上的“任教學科”相同,每人限報 1門學科。崗位數量和學科詳見《德清縣教育局德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2年學校新教師公開招聘的公告》(德教〔2012〕18號)。
三、報名時間:2012年5月5日-5月7日 上午8:00-11:30 下午1:30-5:00
四、報名地點:德清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縣行政中心B樓1210室),聯系電話0572-8062792 8061705
五、報名要求
1.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報名確認需本人自報,不得代報。
2.報名時須提交《2012年德清縣公開選調外縣教師報名表》(見附件),并隨帶當地教育部門同意報考證明、本人身份證、家庭戶口簿、結婚證、教師資格證書、最后學歷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其中應聘語文教師和幼兒園教師要求二級甲等及以上)、近三年考核合格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和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張等。
3.凡符合附加分條件的提供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六、考試及分值設置
1.筆試
筆試內容與分值詳見德教〔2012〕18號文件。
2.附加分
凡在全日制普通高校期間符合新教師招考附加分條件的同等加分,具體詳見德教〔2012〕18號文件。 另任教期間獲得省級優秀教師或教壇新秀或師德楷模加2分,地市級優秀教師或教壇新秀或師德楷模加1分,縣(市)級教壇新秀或教學中堅加0.5分(同一內容只取最高分,不累計計分)。 附加分截止時間規定:附加分截止時間為現場報名確認的最后日,確認以原件為準。附加分確定前在德清縣教育信息網上公示7天。
3.面試與入圍
具體詳見德教〔2012〕18號文件。
七、體檢與考核
體檢和考核工作由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時間、體檢醫院和注意事項屆時詳見《體檢通知書》,體檢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幼兒園教師還須增加健康證項目,體檢費用自理。考核主要是政審。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錄用資格,并依次遞補。
八、公示及聘用
根據考試、體檢和考核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德清教育信息網公示7天。 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后,與新教師統一實行“陽光選崗”。即:根據各學段公布的招聘崗位和報考志愿,按入圍者學科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高中、初中、小學學段依次錄取,并逐個選擇學校和崗位,再按規定辦理調動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并根據錄用單位崗位設置情況重新聘任,即錄用單位相應崗位無空缺,則實行高職低聘。如發現因隱瞞造假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九、如申請調入人員同時符合新教師招考條件,只能選擇一項報考。對本通告理解有歧義時,以縣教育局解釋為準。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