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16年延平區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考面試前資格審核工作,根據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2016年新任教師公開招聘筆試成績和《2016年南平市延平區公開招聘新任教師方案》(延教[2016]27號),現將達不到開考比例學科崗位數核減、劃定成績合格線、面試資格審核對象、面試資格審核(代課人員報名時資格已現場確認過,本次不再審核)等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達不到開考比例學科崗位數核減
農村小學語文教師,招聘計劃11人,報考人數17人,開考比例1:2,核減3個崗位;農村數學教師,招聘計劃11人,報考人數11人,開考比例1:2,核減6個崗位;特教招聘計劃2人,報考人數2人,開考比例1:2,核減1個崗位;小學代課教師計劃招聘2人,報考人數4人,開考比例1:3,核減1個崗位。
上述11個核減的崗位和第一輪未招滿的崗位進行合并,用于開展補充招聘。
二、成績合格線
小學各學科及幼兒筆試總成績合格線為75分,低于上述分數線者,不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在上述分數線以上者,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參加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前資格審核和面試人選。
三、審核時應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網絡報考時打印的考試報名登記表、就業推薦表(內含學業成績單)、畢業證書及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除外)、教師資格證、報到證。凡在學校申請助學貸款未拿到畢業證的,還需持學校的學歷證明。
2016年全日制應屆畢業生暫未領取畢業證、報到證等證件,須持含有學業成績的就業推薦表、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福建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改革過渡期面試合格證和普通話考試等級證書及相關材料;轄區外的在編教師必須提供縣市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材料要求提交原件、復印件(證明除外)。
四、審核時間:5月20日-24日(正常上班時間),逾期不送審核材料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五、審核地點: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人事股(乘2路公交車至商業城站點下車,南平市濱江中路461號黃金中心14層即延平區人民政府辦公大樓14層)。
六、聯系電話:0599—6988772
附件:2016年南平市延平區小學教師招考面試資格審核對象名單
南平市延平區教育局 南平市延平區公務員局
中共南平市延平區委編辦
2016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