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和我省、市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我省從事“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享受安置政策的除外)、從我市入伍和入學前戶籍在許昌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筆試成績總分加5分。符合多個加分條件的,最多加5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于6月7日17:00前將身份證、網上繳費成功后打印的報名表及有關證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志愿服務項目人員需提供服務期滿考核合格證書,退役大學生士兵需提供入伍登記表、退役證書和畢業證書)提交到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2008房間(前進路46號),逾期將不再受理。
本次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
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人員與招聘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
五、考試
1、筆試:
(1)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兩科,
滿分分別為100分。
教師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教育基本理論》。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為各報考專業所需的專業知識。具體測試的《專業知識》內容見《許昌市2016年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及工作人員計劃》。
(2)考試時間:
2016年7月9日9:00至11:00測試《公共基礎知識》,14:30至16:30測試《專業知識》。
(3)筆試成績計算方法:
筆試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50%+專業知識成績×50%
筆試考務工作由市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2、面試資格確認: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招聘崗位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筆試有一門零分、缺考或違紀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筆試成績低于40分的,不得進入面試環節。
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證書、證件,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職人員需開具)、《筆試準考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確認。留學回國人員同時提交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留學服務機構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面試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定并通知應試者。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面試資格確認時,對報考者本人及有關證書進行核對。凡有關材料信息不實的,取消其參加面試資格。面試空缺人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面試:
根據崗位實際需要采取不同的面試方式,主要采取說課(試講)、結構化面試等方法進行,滿分為100分。擬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相等時,參加該崗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成績低于本考場面試考生平均成績的,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總成績出現并列的,以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體檢和考察
在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懷孕考生需提供合法婚姻和懷孕證明)。體檢出現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的項目和辦法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的規定執行。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等額確定考察對象,考察出現不合格的,不再遞補。考察內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考察對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七、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
各招聘單位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報組織、人社部門審核后,在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滿無異議,按照規定程序和管理分工辦理聘用、入編等相關手續。
新聘用人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須在一個月內辦理有關手續,到用人單位報到。對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新聘用人員實行合同管理,用人單位與新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進行綜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不合格的,經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并向審批機關備案后,用人單位可取消其聘用資格。
新聘用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許昌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八、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許昌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xuchang.gov.cn)、許昌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haxc.lss.gov.cn)、許昌畢業生就業信息網(http://www.xcbys.com)、許昌人事人才網(http://www.xcrcsc.gov.cn)、許昌市人事考試中心網(http://www.xcrskszx.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許昌市紀委監察局進行監督。
報名前期咨詢電話:0374-2337026
報名期間咨詢電話:0374-8381000,6097000
中共許昌市委組織部 許昌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許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