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同一職位代碼為一個崗位)。
(2)B01—B12職位報考人數與職位計劃招聘數不限開考比例。其他職位報考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比例須達到3:1(即開考比例)方可開考,報名人數與計劃招聘人數達不到3:1比例,則對該職位計劃予以調減或取消,調減或取消情況及時向社會公布。開考比例按報名時符合條件并能獲得準考證的人數為準,報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參加筆試的,計入開考比例。報考人員原報考的崗位被取消后,經本人同意,可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其他招聘崗位參加考試;若本人不同意調整或不符合其他招聘崗位條件的,退還其報名費。
(3)考生報名以后應隨時保持所留通訊工具的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及時進行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電話關機或停機等原因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5、建立考生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簡章》,如實填寫《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并作出承諾,在《報名表》的考生簽名欄考生要親筆簽名并蓋手印(由代報人簽名蓋手印的視為考生本人簽名),對承諾的事項負責,若有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將取消考生的報考和聘用資格。
(三)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由招考辦負責組織人員在報名時當場進行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請報名人員務必按照《簡章》及崗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工作中,任何一個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所報考崗位要求或證書證件等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面試均實行百分制,考試成績實行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成績計算公式:總成績=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
1、筆試
筆試以閉卷方式進行,科目為一科,由縣招考辦組織統一命題,制卷、評卷等工作。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內容的20%,專業知識占筆試內容的80%;公共基礎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政治理論與政策、法律基礎知識、事業單位基礎知識、職業道德、科技常識、人文歷史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主要包括報考崗位專業所涉及的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6月18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見準考證。考生考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領取準考證時間:2016年6月16日-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領取準考證地點: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市場。
領取準考證時間不再另行電話通知,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人員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和報名費票據到報名點領取準考證。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于筆試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示公告欄及時公布。
2、面試
根據招聘職位計劃和考生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依次確定進入面試對象。如遇某職位進入面試人員末位考生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參加面試。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職位計劃數已經形成競爭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與招聘職位計劃數等額確定進入下一環節人選;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職位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結合招聘職位采用結構化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或情景模擬等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面試時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
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名單等于面試后3個工作日內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站上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督。
(五)體檢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和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按1:1的比例(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并列人員的筆試成績高者作為體檢對象;若再相同則重新組織面試以新面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確定體檢人員。體檢由縣招考辦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并出具體檢結論(體檢費由體檢醫院向考生直接收取),其他體檢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
體檢標準按《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執行〉(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招聘單位或主管部門應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后,將其告知初次體檢不合格的人員,本人如提出書面申請,經縣招考辦同意后可以復查一次。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體檢以后考生主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六)考察(政審)
根據招聘崗位名額,從體檢合格人員中按1:1等額確定考察(政審)對象。政審對象須于2016年7月31日前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交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以及人事檔案(檔案寄送地址:貴州省遵義市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錄用調配股,郵編563500,聯系電話:0851-25782017)。如考察(政審)對象不能及時全面提供上述材料或自愿放棄的,不再確定為擬聘人選,并按相關規定解除所簽協議。
考察(政審)主要是審查考核對象德、能、勤、績、廉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寫出政審報告。
在考察(政審)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和資格的,經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及辦理聘用手續
1.縣招考辦依照考生總成績(按總成績高分優先原則在公布的崗位表中自選崗位)、體檢結果及政審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并及時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天。對擬聘人員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經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對擬聘人員在公示期間有異議的,按相關規定進行核實處理。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與新聘人員簽訂試用期聘用合同并進行考核,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由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報主管部門審批、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聘用人員必須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逾期不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嚴肅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的“三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嚴格遵守公開招聘工作的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
(三)嚴格公開招聘紀律,對有下列情形的,必須嚴肅重處。
1.報名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報名人員在考試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對違反聘用規定和紀律的考生,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取消考試資格、不予聘用等處理。其中有考場舞弊行為或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我縣的各類人員招考聘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嚴格按照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開展招聘工作,自覺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新聞單位、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及時受理社會舉報,如有工作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等程序中違紀違規的,一律按照相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招聘工作期間,各項相關事宜由縣招考辦在道真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發布,不再另行通知。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領取準考證或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政審、聘用等招聘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六、本簡章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若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5782017(縣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5820893(縣紀委、監察局)
道真自治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
2016年5月20日
附件:
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xls
道真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育衛生事業單位人員報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