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區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公告
(定教201604號)
為全面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我區教育事業可持續發展,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浙人才〔2007〕184號)以及《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本次招聘單位為定海區教育局下屬事業單位,主要承擔區屬幼兒園教育教學等工作。
二、招聘計劃
招聘崗位 |
招聘人數 |
學歷 要求 |
專業 要求 |
年齡要求 |
戶籍要求 |
幼兒園教師 |
9
|
大專及 以上 |
學前教育、幼兒教育(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的,專業不限) |
1986年6月8日以后出生 |
舟山戶籍或舟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可放寬至浙江戶籍或浙江生源) |
三、招聘條件
考生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外,必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具備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5、戶籍要求以2016年6月8日戶口所在地為準;
6、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人員;
(2)在人事招考中被認定實施了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
(3)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4)已取得相應學歷證書的人員,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6年應屆畢業生不能以原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7、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計算截至2016年6月8日。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視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同等學歷、學位。在2016年 6月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四、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
1、現場報名時間:2016年6月8日(周三)—6月9日(周四),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2、現場報名地點:定海區教育局六樓會議室(定海區環城西路40號);
3、報名攜帶材料及報名費
(1)考生需隨帶本人戶口簿、身份證、畢業證書(全日制普通高校2016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就業協議書》)、幼兒教師資格證書等原件和復印件。
報名時本人須如實填寫《舟山市定海區2016年公開招聘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1)、《報考誠信承諾書》(見附件2)。每位報考人員需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1張。
(2)報名收費按照浙財綜字[2007]7號規定,每人每科40元。
4、委托他人報名的,視同應聘人員本人填寫,報名時必須出具委托人簽名的委托書及委托人的有效證件;若出現報名信息錯誤或在筆試、專業技能測試、面試時提交的證件與報名信息不一致而影響考試和聘用的,責任自負。
5、報名資格審查
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原則上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報考人數不足招聘崗位計劃數3倍,經定海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定海區教育局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對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審查中,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