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6年鯉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體檢人選資格復核的通知
根據2016年福建省公開招考教師筆試成績及《2016年泉州市鯉城區公開招聘教師通告》的要求,現將2016年鯉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體檢人選資格復核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核對象
根據《2016年泉州市鯉城區公開招聘教師通告》規定,考生總成績=筆試成績(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加分分值)。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合格線為60分。在參加招聘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以崗位擬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分別確定各學科體檢人選。同一崗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考生總成績并列的,按筆試卷面成績(未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進入體檢,筆試卷面成績(未加分)并列的取專業知識考試成績較高者為體檢對象。
按上述規定確定入圍的體檢人選即資格復核對象,由鯉城區教育局組織進行資格復核。
二、復核時間及地點
復核時間:2015年5月23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提交資格復核材料地點:泉州市新華北路16號鯉城區教育局(四樓人事股)。
三、需要提交的資格復核材料
資格復核對象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A4規格),現場提交復核材料不完整的不予受理。
①網上報名時提交的《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報名登記表》一份,并在“應聘者電子簽名”下方簽署本人姓名;《2016年福建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考試筆試準考證》一份;
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③提供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的原件與復印件。未正式就業的往屆畢業生在私立學校任教、就業報到證原件在人才代理機構的,需提交生源主管部門關于本人尚未在公立學校就業證明、民辦學校同意報考證明、人才代理證明、就業報到證復印件。
④2016年應屆畢業生未取得畢業證書和報到證的,提供相關證書尚未發放或在辦的證明,以及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附學校教務處出具的在校期間成績單)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提供相應專業的普通話合格證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教師資格證書辦理證明。
⑤報考小學體育(足球)教師崗位的提供畢業學校關于本人主修“足球”專業方向的證明;報考小學音樂(聲樂)教師崗位的提供畢業學校關于本人主修“聲樂”專業方向的證明。
四、其他事項
1、請考生攜帶相關資料按時參加復核;考生本人無法到現場復核委托他人代辦的,代辦人應出示身份證。
2、資格條件的最終確認以復核為準。經復核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體檢資格;未在規定時間內到現場提交復核材料的,視為棄權取消體檢資格。
3、因取消體檢資格出現入圍體檢人選缺額的,在該崗位筆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資格復核對象。
4、體檢時間將在鯉城區教育局網站另行通知。
附件:2016年鯉城區公開招聘教師入圍體檢人選名單
泉州市鯉城區教育局
2016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