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樂縣公開招聘農村小學及特校教師公告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教育事業發展,根據《濮陽市關于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濮人〔2007〕58號)文件規定,經縣政府研究同意,報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為我縣農村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公開招聘教師70名。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一)小學語文數學教師65名。
其中:張果屯鎮7名、韓張鎮7名
千口鎮9名、福堪鎮9名
谷金樓鄉5名、西邵鄉5名
寺莊鄉7名、梁村鄉9名
元村鎮7名
報考小學語文數學教師者可任意選報其中一個鄉鎮,被聘用人員分配到所報考的鄉鎮。
(二)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5名。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農村小學語文數學教師:
1.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為解決1999年全縣“雙減”工作遺留問題,原從事教育工作被辭退,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的高中以上學歷“待青人員”可以報考。
縣特殊教育學校教師:
1.全日制普通專科及以上學歷畢業,具有特殊教育類專業或心理咨詢專業,且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人員;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師德;
3.熱愛教育事業;
4.身體健康;
5.在編在職人員報考需持單位同意報考的介紹信。
(三)從我縣入伍的全日制普通中專及以上學歷的退役士兵招聘崗位按照濮發〔2011〕22號文件規定執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三、招聘原則及方式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不低于1:3,低于1:3的,縮減招聘名額。
四、招聘辦法與程序
(一)發布公告
《招聘公告》在濮陽人社網(www.hapy.hrss.gov.cn)、南樂政府網(www.nanle.gov.cn)、南樂人社網(www.nlrsj.com)、南樂教育科研網(www.nljyj.com)、南樂電視臺等媒體上發布,同時在縣政府綜合辦公樓、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辦公地點張貼。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按崗位報名,按崗位錄取。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報名須提交的資料: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報名登記表一份。
退役大學生士兵定向崗位面向從我縣入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報名還須提交入伍通知書和退伍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三支一扶”定向崗位面向在我縣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報名還須提交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
資格審查由縣人社局和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縣人社局主要審查報考者的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等證件,縣教育局主要審查報考者的教師資格證等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