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績計算辦法: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每項折合分保留小數后兩位累加,總成績末位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預錄
普通高中、初中、職業中專崗位分專業、小學分類別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預錄;幼師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預錄。
3、同分預錄原則
普高、初中、職業中專同一專業、小學同一類別、幼師若出現總成績相同者,以筆試分數高者入圍,若筆試分數相同,學歷高者入圍,再若學歷相同,師范類畢業生入圍。
4、體檢考核
預錄對象須經市(縣)級或縣級以上綜合醫院統一體檢,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負責,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以復檢結果為準,每位考生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核對象。考核主要是對應聘人員政治思想素質、遵紀守紀和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審查。具體考核辦法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體檢、考核結果分合格和不合格。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預錄。同時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及時提供檔案材料及相關證書原件者不予預錄。
5、補錄
若出現體檢、考核不合格、自動放棄、違紀查實取消資格等情況造成職位空缺,各專業崗位(小學各類別)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規定等額依次進行一次遞補。考生自動放棄后(含補錄放棄),立即終止預錄資格。
6、公示、學校選擇
預錄人員名單在臨湘市政府門戶網站、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人員,初中、小學、幼兒園各崗位,預錄人員按報考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該崗位對應的學校,其中如出現總分相同者,抽簽確定選擇順序。現場確認簽字,監督組現場監督,不得更改。
7、列編、聘用、管理
選擇崗位后,依據選擇的崗位分配至學校,按有關程序辦理列編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和人事代理。分配到學校服務期不滿五年者,不能超出本市(臨湘)鄉鎮學校范圍調動或脫產學習。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試用期一年,試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紀律要求
1、考生報名時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寫個人信息,確保本人所有材料真實、來源合法;對違反誠信報考規定,有弄虛作假、提供虛假資料、偽造變造相關證件、證件來源不合法等惡意獲取考試資格的行為,經查屬實,一律取消考試和聘用資格。
2、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
3、考生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將進入本人征信記錄。
4、公開招聘工作要嚴格按規定程序、紀律要求進行,市紀委、監察局負責對招聘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凡在公開招聘工作中違反程序或工作紀律的,將嚴格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并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臨湘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0-3720611(臨湘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730-3753622(臨湘市教育體育局)
臨湘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