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2016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深入推進人才強市戰略,加大高層次人才引進力度,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2016年計劃使用160名編制面向社會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現將具體情況公告如下:
一、引進計劃
此次公開引進高層次人才130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統39名,衛生系統88名,民政系統2名,市電子政務管理辦公室1名。
二、基本條件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政治思想素質好,業務能力強,身體健康;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學歷、學位、年齡等條件詳見《2016年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要求及聯系方式一覽表》(附件1)
三、工作安排
(一)發布信息
市人社局匯總各單位引進人才計劃及崗位要求,在市有關新聞媒體和網站上公布引進人才有關信息。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時利用本單位的宣傳媒體及時發布引進人才信息。
(二)組織報名
報名時間統一安排在2016年6月16日—7月15日(正常上班時間),報名者應填寫《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推薦函報名,審核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原件)、相關網站打印學歷學位證明材料、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張1寸近期彩照、本人工作學習主要成果證明材料、所在單位同意報名的介紹信(在職人員)進行等現場報名。各單位不得向報名者收取任何費用。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1。
(三)資格審查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對照引進人才條件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者,列為引才對象。
(四)考試、考核
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考試,考試可采取筆試、面試等多種方式進行,并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對象。主管部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對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五)體檢
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考核合格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原省人事廳、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湘人發〔2007〕202號)標準執行。
(六)確定擬聘人選
對考核和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由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集體研究,確定為擬聘人員。
(七)審核
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擬聘人員的檔案進行審查,并報市人社局審核。
(八)公示
市人社局統一在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公示,公示期為7天。
(九)聘用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人員,按規定程序報批后,由用人單位按程序辦理列編、增人計劃、聘用、工資審批等手續。
附件1.2016年婁底市市直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崗位要求及聯系方式一覽表
婁底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6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