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2016年7月10日9時至11時。
3.筆試成績: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線為60分。
4.成績查詢:2016年7月14日,可登錄長春人力資源考試網(http://www.ccrjk.com)查詢筆試成績。
(六)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采取先報考后審查的原則,且貫穿招聘過程始終。資格審查工作由長春市教育局負責。資格審查的具體時間、地點由長春市教育局確定并通知。參加資格審查時,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學歷學位證、報到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招聘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的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有工作單位的,須出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未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查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長春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1、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和每個崗位采取的面試方式均由長春市教育局確定并通知。
2、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在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5(含)比例確定,1:5比例內成績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3、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在長春市教育網站上進行公布。面試成績低于合格線的,不得作為擬聘用人選。
4、擬聘人選確定:筆試成績不計入總成績,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成績相同的,進行下一輪面試。
本次招聘采取的是將不同招聘單位但學科相同、招聘條件相同的崗位合并進行招聘的方式,在經面試、體檢、考察和公示后,應聘人員按最終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選擇應聘學校。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工作由長春市教育局負責。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合格的,對擬聘用人員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
(九)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后,由長春市教育局將擬聘用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公示期內或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遞補,如需要遞補的,應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只允許報考一個招聘崗位,本人所學專業、學歷學位等要與公告中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一致。
2、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時間的計算截止點為2016年7月份,即到2016年7月份累計工作時間每達到12個月計為1年。其中,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3、報名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報名信息,不可填錯信息和崗位代碼,應對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如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長春市教育局聯系。
4、本次招聘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5、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可在報名期間攜帶家庭所在地縣(市)、區級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證明、低保證、農村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于2016年6月23日上午9時至11時,到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三樓304室信息科(長春市南關區賓委路91號,市委會堂南側),審核同意后,免收報名和考試費用。
6、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辦任何培訓班。
7、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必須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
8、考生必須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9、此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官方網站為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ccrs.gov.cn)、長春人力資源考試官方網站(http://www.ccrjk.com)、長春教育網(http://www.ccedin.net)。
有關公開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上述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網絡技術服務電話:0431-88776874(長春市人事教育考試中心)
政策咨詢電話:0431-88787059(長春市教育局人事處)
仲裁及監督舉報電話: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
附件:1.《2016年長春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2號公告)》;
2.《2016年長春市教育局直屬中小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任教師具體崗位情況一覽表(2號公告)》。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長春市教育局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