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自治區教育廳、財政廳、人社廳、編委辦《關于做好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的通知》(桂教特崗〔2016〕1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為順利完成我縣2016年特崗教師招聘工作,制訂本方案。
一、領導機構
成立那坡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略)
二、招聘名額
根據桂教特崗〔2016〕1號文件規定,我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共100名,招聘名額和崗位設置如下表。
那坡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計劃表
類別 |
合計 |
政治 |
語文 |
數學 |
物理 |
化學 |
生 物 |
歷史 |
地理 |
英語 |
信息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農村初中 |
50 |
4 |
5 |
5 |
3 |
3 |
3 |
3 |
1 |
6 |
4 |
1 |
6 |
6 |
農村小學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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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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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 |
4 |
4 |
4 |
注:如一些科目不能完成招聘計劃任務的,將增加其它科目的招聘名額,確保完成100名特崗教師招聘任務。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1.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處分。
2.報名者必須屬于以下三類人員中的一類。
(1)以高等師范院校和其他普通高校全日制應屆本科畢業生為主,少量緊缺專業全日制應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和初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2)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往屆本科畢業生。
(3)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具有一定教育教學實踐經驗,年齡在30歲以下(1986年6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往屆師范教育類專科畢業生(只能報考小學崗位和初中音樂、美術、地理學科)。
3. 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應聘初中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與擬任教學科原則上應相同或相近;應聘小學崗位的考生,沒有對應專業崗位的考生,按文理科報考小學語文或小學數學崗位。報考英語、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考生,所學專業必須與崗位學科一致。
四、招聘方法、程序及時間安排
(一)報名及網上資格審查
本次招聘報名及資格初審采取網絡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不收取報名費。符合條件的應聘者登錄廣西畢業生就業網(網址:www. gxbys.con),按要求如實填寫報名信息,包括本人基本信息和報考崗位信息等。
1.報名時間:6月12日—21日。
2.網上資格審查:6月12日—22日17:30。縣教育局在網上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查,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資格審查不合格者,不能進入下一程序。
3.報名及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應對在網上提交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2)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同時報名,報名與面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二)面試
1.面試資格復審:7月19日。
由縣教育局、縣人社局組織人員在縣教育局六樓會議室進行現場報名資格復審,應聘人員持《特崗教師報名表》(自行從報名系統打印)、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自行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打印)、教師資格證(歷屆必備)及其它個人求職材料。歷屆考生還須提供《歷屆考生鑒定表》(見附件1)。凡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到現場接受報名資格復審或經資格復審不符合招聘條件的,取消應聘資格。
2.面試:7月20日。
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對應聘人員進行面試,面試以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面試成績達60分(含)以上才能進入下一程序。
面試方案另行制訂。
(三)體檢
由縣教育局組織應聘人員到縣人民醫院統一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廣西認定教師資格體檢項目標準執行。體檢人選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體檢人數1︰1的比例,按照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成績并列的,按下列條件排序:①專業對口;②有相應教師資格證;③師范類;④同類專業分別以在校專業成績、實習成績、獲獎情況確定。
體檢不合格的,不能進入下一程序,所空缺名額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時間為7月21日。
(四)公示
根據體檢結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確定擬聘用人選,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面向社會公示7個工作日。
(五)崗前培訓
對經公示無異議的擬招聘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進行不少于120學時的集中培訓,培訓合格后,發給培訓合格證書。不按時參加培訓與培訓不合格人員,取消應聘資格。集中培訓方案另行制訂。
培訓期間因考生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按面試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的體檢、公示、培訓同上。
崗前培訓在8月20日前完成。
(六)辦理聘用手續
根據培訓結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提出擬聘人選方案,報縣人民政府審批后,于8月25日前報自治區教育廳審批。
(七)上崗任教
縣人社局、縣教育局按照公辦教師的錄用辦法,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由縣教育局于9月5日前統一派遣到學校上崗任教。受聘教師必須服從統一安排,若在規定時間內不報到或不服從安排者,取消聘用資格。
五、相關政策
(一)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聘期內執行本縣新錄用公辦教師同等工資待遇,所需工資性支出由中央財政專項資金核撥。
(二)特崗教師在聘用期內,由縣教育局對其進行跟蹤評估。對成績突出、表現優秀的,給予表揚;對不按合同要求履行義務的,要及時進行批評教育,督促改正;對不適合繼續在教師崗位工作的,應及時將其調整出教師隊伍并相應取消其享受的相關政策,解除聘用合同。
(三)特崗教師聘期為3年,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按照《關于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教師服務期滿考核轉崗工作的通知》(桂教師范〔2009〕21號)執行。3年聘期內,沒有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須積極參加教師資格考試,并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對于3年服務期內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特崗教師,服務期滿后不能轉為本縣公辦教師。
附件:1.《歷屆考生鑒定表》
2.那坡縣2016年招聘特崗教師日程安排表
那坡縣教育局 那坡縣人社局
那坡縣財政局 那坡縣編委辦
201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