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國家、省有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政策和中共曲靖市委組織部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的通知》(曲人社〔2011〕55號)、《關于印發〈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指導性意見〉的通知》(曲人社〔2013〕56號)、《關于對〈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試行辦法〉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曲人社〔2015〕49號)、《關于做好2016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曲人社〔2016〕67號)文件精神,結合陸良縣中小學校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96名,現將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同意的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范圍和對象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法,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有教師資格證、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未就業的應(往)屆全日制普通招生計劃中專(中等師范)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詳見《陸良縣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計劃表》,以下稱《招聘計劃表》)
二、招聘公告的發布
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審核同意的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實施方案、招聘計劃及相關招聘信息均通過曲靖黨建網(http://www.qjdj.gov.cn)、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www.ynqjrs.cn)等網站(以下稱規定網站)向社會公布。考生可通過規定網站查詢招聘相關信息。
三、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
具體招聘崗位、人數及資格條件詳見《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計劃表》,該計劃表見附表。
四、招聘條件和要求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8年7月4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81年7月4日及以后出生)。年齡計算截止到2016年7月4日止。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的報考人員必須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其以上學歷(在曲靖市行政區域內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非曲靖市戶籍或生源農村基層“四項服務”人員可以放寬到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學歷)。
6.具有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7.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正在被立案審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
3.曾在以往公務員錄用考試、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中受禁考處罰尚在禁考時限內的人員。
4.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讀學生(2016年畢業生除外)。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被單位除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7.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鄉(鎮)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8.現役軍人。
9.具有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崗位要求
詳見《招聘計劃表》。
五、報名程序及要求
(一)報名方式
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二)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時間:2016年7月4日至7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共3天。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報名地點:陸良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
(三)報名其他要求
1.在規定時間內報名,報考人員填報個人信息時要認真閱讀《陸良縣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符合條件的方可報名且限報一個崗位;需選崗的崗位報名時只填報報考到該崗位層次、學科,具體任教學校待錄(聘)用前選定崗位確定。報名時本人現場填寫《陸良縣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和《考生誠信承諾書》。所填報的報名信息要真實、有效,對不具備招聘條件、弄虛作假、隱瞞實情、提供虛假信息的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其報名等相應資格,五年內禁止參加曲靖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2.崗位要求具有的畢業證書、教師資格證及相關資格(質)證書與證明材料,現場報名時必須持有,否則報名不予通過。對于未還清助學貸款,被畢業學校暫扣畢業證書、就業登記證或報到證的考生,由學校開具證明并提供其畢業證書、登記證(報到證)的復印件,報名時認可其報名資格。
(四)資格審查及所需材料
現場報名時由工作人員按照崗位所需條件對報考人員所持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必須提供以下材料:
1.未就過業的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報到證(登記證)、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備案表》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過業保證書、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2.未就業(含有過就業經歷)的考生須提供:身份證、戶口遷移證或戶口簿、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出具《辭職(退)證明書》或用人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電子注冊學歷備案表》或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未就業保證書、崗位需要的其他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3.出具《辭職(退)證明書》或《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的時間必須在報名之前(2016年7月3日之前)。
(五)報考比例
招聘崗位計劃人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須達到1∶3比例方能開考,否則,按比例縮減該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碩士及以上高層次人才崗位,經曲靖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批準,可放寬開考比例。
(六)報名考試費
根據曲發改收費〔2008〕50號文件規定,報名考試費為200元/人。在報名資格審查合格后現場交費。
報名結束后,無人報考或不符合開考條件的崗位在規定網站上公告。因政策原因導致無法開考的報考人員,所交報名考試費在考試結束后1個月內退還考生。因報考人員個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基本條件而通過報名的,一律不予退費。
符合政策可免除報名考試費的考生,按照《曲靖市人民政府關于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曲政發〔2015〕31號)文件規定辦理免費手續,報名時考生須到陸良縣教育局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所需材料詳見《曲靖市2016年事業單位委托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七)領取準考證
通過報名資格審查并交費的考生,須于2016年7月13-14日到教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