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沂源縣公開招聘教師面試資格審查公告
根據《2016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的規定,現將沂源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合格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審查人員范圍
在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招聘計劃和面試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資格審查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資格審查時間及地點
(一)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6月27日(星期一)、6月28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資格審查地點:沂源縣歷山中學1號教學樓一樓(沂源縣城歷山路17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但被審查為缺件的,可在6月29日上午11:00前補充材料,補充材料提交至沂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沂源縣城勝利路4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充材料的,視為棄權。
(二)遞補資格審查
1.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數線內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遞補資格審查只進行一次。
2.棄權、取消資格人員名單及遞補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等將及時在沂源縣教育信息網、沂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3.遞補資格審查時間:2016年7月4日上午8:30-12:00。
4.遞補資格審查地點:沂源縣歷山中學1號教學樓一樓(沂源縣城歷山路17號)。
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材料但被審查為缺件的,可在7月5日上午11:00前補充材料,補充材料審查地點沂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沂源縣城勝利路4號)。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補充材料的,視為棄權。
三、資格審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原件各一份,筆試準考證、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二)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02年及以后的畢業生還需提供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原件一份。
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畢業生還需同時提供教育部學位證書網上查詢結果(登錄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冊查詢后打印網頁或截圖)原件一份。
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的,可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證明(見附件2)原件一份。
應聘崗位有上續學歷學位要求的,還須提供上續學歷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原件一份,教育部學位證書網上查詢結果原件一份。
應聘面向派遣期畢業生及有派遣期學歷要求崗位的,還須提交就業報到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13年以前入學的2016年應屆師范類畢業生,提交學校師范類畢業生證明和取得教師資格證證明(見附件3);2013年(含)以后入學的2016年應屆師范類專科畢業生、2016年應屆非師范類畢業生,提交2016年教師資格面試準考證、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及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崗位的,還需按要求提交相應職業資格證書或非教師系列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應聘面向退役運動員定向招聘崗位的,還需提交全國以上比賽成績證書。
(四)國(境)外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畢業生還需提交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結果(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在線查詢系統(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詢本人信息并打印當前網頁)原件一份。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對國(境)外畢業生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進行認定。
(五)應聘有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交與單位簽訂的正式勞動合同(合同無鑒證章的需提供人社部門蓋章的勞動合同備案花名冊或社保繳費相關材料)、聘用合同、公務員錄用手續等工作經歷相關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并以此計算工作時間;相關工作經歷還需同時提交單位出具的從事具體工作崗位證明原件一份(合同等材料明確的除外)。工作經歷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時間截止到2016年4月9日。
(六)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見附件4)或解聘證明原件一份;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原件一份;與報名時所在單位已解除勞動關系、現無工作單位或屬臨時用工的,應提交失業證、解除勞動合同書、解除就業協議書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或檔案代理部門出具的未就業證明原件一份(出具證明的時間應在報名時間之后)。
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外,也可在面試成績公告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否則視為棄權。
(七)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照片背面注明招聘學段及崗位、姓名、身份證號)。
(八)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將取得的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提交至沂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證書的,取消聘用資格。
為提高審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請按上述順序提供。
四、其他事宜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
(二)資格審查一般應由本人到現場辦理,確實因故不能親自辦理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簽名的委托書(見附件5)按規定要求前來辦理,責任由委托人自負。
(三)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查看沂源縣教育信息網、沂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信息和有關通知。
(四)資格審查通過者,繳納面試考務費70元,考生持銀聯卡、繳費通知單到沂源縣教育體育局財務科(沂源縣城勝利路4號二樓東)繳費,繳費后將財務科蓋章的繳費通知單交到一樓沂源縣教育體育局人事科。
領取面試通知書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五)應聘人員在招聘期間要及時查看沂源縣教育信息網、沂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發布的信息和有關通知,因本人原因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其它未盡事宜按照《2016年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定執行。
附件:
1、2016年沂源縣公開招聘教師筆試成績合格及資格審查人員名單
2、應屆畢業生證明
3、師范類應屆生證明
4、同意應聘證明
5、資格審查委托書
附件:資格審查公告及所有附件
沂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沂源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