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根據學校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等有關規定,現就2016年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組織形式
招聘工作與省里同步筆試,學校組織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進行公示、聘用。
二、招聘范圍及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三)應聘初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0周歲以下(1975年4月9日以后出生),應聘中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45周歲以下(1970年4月9日以后出生),應聘高級崗位的年齡一般在50周歲以下(1965年4月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應聘崗位所需的身體條件;
(五)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人員)應聘的,須征得所在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的,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應聘的人員、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資格證書等材料,其他應聘人員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應聘人員不能應聘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
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2016年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附件)。
四、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工作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2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繳費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6:00。
審核時間:2016年4月9日9:00-4月13日11:00。
報名地址:
淄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sdzb.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專欄”欄。
1、網上報名:應聘人員登陸指定的報名網站,全面、詳實地填寫、提交相關個人應聘信息,并上傳有關電子版照片(本人近期1寸正面照片(純色背景)、學歷學位證書等核心條件;國(境)外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還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國內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專業)學位證明)。要按規定的報名時間(以報名系統時間為準)提交報名信息(每人限報1個崗位)。應聘人員其他應聘條件有關證件材料的照片可暫不上傳,待現場資格審查時提交驗看。
報名信息經初審通過后,不能更改。
應聘人員須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身份證及信息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變造證件、證明(其他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為保護應聘人員的個人隱私,報名信息中將不再涉及聯系電話等個人信息。報名、筆試、擬聘用人員公示等信息在市人社局網站(sdzb.hrss.gov.cn)發布;資格審查、面試、考察、體檢等環節的信息在學校網站(www.zbnc.edu.cn)發布,應聘人員應注意及時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時查看相關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責任自負。
2、網上初審:學校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在報名期間查看本單位的網上報名情況,并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信息進行網上初審,同時做好咨詢工作。對符合應聘條件的,應初審通過;對不符合應聘條件的,要初審不通過并說明原因;對提交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材料,并允許應聘者補充后再次提報。對通過網上初審的人員,學校應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3、網上繳費: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應聘信息后,可在查詢時間內查詢報名網上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應按規定的時間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交費的,視為棄權。繳費成功后,應聘人員于2016年5月4日-7日登陸網站打印《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和筆試準考證。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免筆試考務費,上述應聘人員在網上初審通過后,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4:00-16:00到淄博市市直機關第二綜合辦公樓(淄博市張店區聯通路202號)327辦公室辦理現場確認手續。確認時應攜帶的有關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原件、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2倍的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照1:2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或取消招聘崗位。取消招聘崗位的應聘人員將不能改報,做退費處理。
(二)資格審查
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由學校在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指導下具體負責。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筆試后,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應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向學校提交相關材料進行現場資格審查。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淄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身份證、學歷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驗證打印)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它相關材料(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執(職、從)業資格證書等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國內應屆畢業生應聘的,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或學校相關部門出具的學歷、學位、專業等證明,并能夠正常畢業。應聘招聘專業有方向要求的崗位,還需提供能體現研究方向的就業推薦表、畢業論文答辯登記表、研究生部(教務處)方向證明等相關材料之一。國(境)外畢業生應聘的,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門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認證書須在報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績單(附與學歷學位認證時相同的正規翻譯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譯件)等材料。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就業協議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公辦中小學(幼兒園)在編教師應聘的,還需同時提交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證明);對在職人員出具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確有困難的,除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外,也可在面試成績公告后3個工作日內提交,否則視為棄權。
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有關材料的,視為棄權。現場資格審查與網上初審結果不一致的,以現場資格審查結果為準。資格審查不通過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資格審查的其他要求,詳見學校資格審查公告。
五、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根據這次招聘崗位的特點,招聘崗位為D類高校教師類(其中D1類不進行專業技能測試,D2類進行專業技能測試,D3類為高校輔導員)。
(一)筆試
筆試采取與省里統一時間、統一試卷、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5月7日下午14:00—16:30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和教學基礎知識(包括教育學、心理學等專業知識)兩部分,分別占整個試題分數的30%和70%。筆試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的成績。
為保證新進人員的基本素質,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根據應聘人數和筆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照各招聘崗位相應的面試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審查范圍人員,不滿上述比例的按實有人員確定。所有進入資格審查范圍的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二)面試
面試由學校根據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備案的方案組織實施。面試主要采用試講(說課)、答辯、專業技能測試等方式進行。
面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按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六、考察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未按時提交同意應聘證明或解聘證明等材料的視為放棄考察、體檢資格)。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面試比例的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的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崗位中出現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相同,按筆試成績進行比較確定進入考察、體檢范圍人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按預先規定條件或加試確定。
考察、體檢時先按1:1的比例進行。因考察、體檢不合格和棄權造成空缺的崗位,可從應聘同一崗位進入考察、體檢范圍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進行遞補。
考察工作根據招聘崗位的要求,由學校負責組織。考察可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崗位招聘條件,提供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進行復審。考察必須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察對象,并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體檢由學校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統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棄權。
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能進行1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時,對于已經懷孕的應聘人員,可延期進行胸透檢查項目。
七、公示和聘用
根據考試、考察、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且符合聘用條件的,由市公開招聘主管機關發放《事業單位招聘人員通知書》。聘用人員辦理有關手續后,學校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新聘用人員試用期一般為6個月,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一般為12個月。新聘用人員試用期滿合格的原則上按照招聘崗位類別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項
1、招聘專業的審核以應聘人員所獲畢業證書上注明的專業為準。
2、應聘時學歷、學位、派遣期等應聘條件需符合對應關系。
3、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是指納入全國統一招生、國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科研院所)的畢業生。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視同。
4、派遣期內畢業生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2014年、2015年畢業生和2016年應屆畢業生。2014年、2015年、2016年國(境)外高校畢業生視同。
5、在職人員是指與企業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或被公務員錄用、事業單位聘用的人員。簽訂就業協議人員是指與單位簽訂初步就業協議的人員。
6、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學校認定。
7、未明確的時間計算截止日為報名首日。
九、咨詢、監督及其他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面試輔導班。招聘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及社會各界監督。
聯系人:韓老師
聯系電話:0533-3821016
監督電話:0533-3821600
本公告由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負責解釋。
附件:1、2016年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
2、考生網上報名操作說明
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2016年3月31日
1、2016年淄博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