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博山區教育教學需要,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經區委區政府同意,2014年博山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部分教師。現將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和范圍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儀表端正。
(二)年齡35周歲以下(1978年7月30日后出生);應聘幼兒教師崗位的,年齡30周歲以下(1983年7月30日后出生)。
(三)具有所報考崗位所在學段相應級別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
(四)招聘范圍:應聘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具有淄博市常住戶口的本科及以上學歷(除C類、D類崗位外,其余崗位專科學歷限博山區常住戶口)畢業生(含入學前從淄博市遷移戶口,現未落戶的淄博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應屆畢業生);
2、派遣期內(2012、2013年畢業和2014年應屆)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
3、由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和我市招募的“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期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應聘的,實行定向招聘。此類考生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1)正在或曾在博山區服務;(2)具有博山區常住戶口。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得再應聘定向招聘崗位;
(五)符合報考崗位(學科)所必需的身體條件及其它條件。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要征得所在單位同意。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現役軍人,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機關認定有作弊行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屆畢業生須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學歷等證書和材料。已經具有博山區機關事業單位編制的人員不能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崗位
2014年博山區共招聘教師95名。其中,中職中小學教師85名,幼兒園教師10名。招聘崗位(學科)及有關要求,詳見《2014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學科)一覽表》(附件1)、《2014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崗位(學科)計劃表》(附件2)。
三、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與資格審查工作,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報名
實行考生本人現場報名。
考生按照教師資格證認定的“任教學科”報考,不能跨學科報考。教師資格證書任教學科為“其他”學科的,按照畢業證所學專業報考(2014屆還未發放畢業證的畢業生,按就業推薦書所學專業填報)。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學科),只填報學科,不填報學校,所報崗位(學科),報名確定后不得更改。
1、報名時間:
2014年7月30日-8月2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30--5∶00。
2、報名地點:
淄博市博山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
地址:博山區中心路西首112號(博山客運站乘50路公交車到房家莊站下車,東行100米路北即到)。
3、報名所需材料:
應聘人員需提交本人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從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www.chsi.com.cn)下載打印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4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表》、《2014年博山區公開招聘教師報考人員誠信承諾書》,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張,派遣期內畢業生還需提交報到證。2014年應屆畢業生學校還未發放畢業證和報到證的,須提供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包含學歷、所學專業、畢業時間等內容的同意報考證明信或就業推薦書。博山區和淄博市常住戶口報名的須提交戶口簿或由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正在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及在職人員(含已簽訂就業協議的應聘人員)需提交由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證明。
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應聘定向招聘崗位時,除提交相關資料和當年畢業生就業主管機構簽發的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外,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學生、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選聘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的畢業生,屬于在崗的,要出具縣(區)或以上組織、人社部門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在崗且同意應聘的證明,屬于服務期滿的,要出具服務期滿證書。
以上證件均提交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復印件一律用A4紙復印?忌鷳WC以上證件及報名表信息的真實性,如發現提供虛假信息,一經查實,取消考試資格。
報名結束后,對最終確定的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學科),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原報考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學科)。取消或核減的計劃調劑到其他崗位(學科)中。
4、報名費: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筆試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原件、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縣(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復印件)。派遣期內畢業生應聘人員,也可持由省人社廳、省教育廳出具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減免筆試考務費。
符合報考條件的應聘人員于2014年8月6日- 8月7日憑考生身份證原件到博山區教育體育局組織人事科領取《筆試準考證》。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除對在報名時上交相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外,筆試結束后,還將對進入面試范圍的應聘人員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經審查不具備報考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和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同一報考崗位內,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試內容和方法
此次招聘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一)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閱卷、百分制計分的方式進行。筆試分學科專業知識和公共基礎知識兩門,所考內容不分版本。報考A類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本科范圍內相應知識,報考B類、C類崗位的學科專業知識考試內容為?品秶鷥认鄳R。報考D類崗位的只進行公共基礎知識測試。A類、B類、C類、D類崗位公共基礎知識所考內容相同。公共基礎知識的筆試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國家的法律法規、時政方針、公共管理等基礎知識。
筆試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由區招聘主管部門根據應聘人數和考試情況確定。
筆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下的崗位(學科)按1:3的比例確定,招聘計劃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崗位(學科)按1:2的比例確定(其中,招聘計劃為10-13人的,進入面試人員統一確定為28人)。對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參加面試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學科)按照實際筆試人數進入面試。所有進入面試的報考人員筆試成績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
筆試時間:2014年8月8日。
上午8∶00—9∶00 公共基礎知識。
10∶00—11∶30 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二)面試
報考A類崗位、B類崗位、C類崗位的要進行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其中報考幼兒教師和音樂、美術、體育崗位的還要進行專業技能測試。報考D類崗位的考生只進行通用能力面試。
1、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主要考察考生教學設計、教學能力、教學基本功、專業知識等教育教學的基本素質。測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 (淄博市通用教材,其中報考A類崗位的考生使用初中教材,報考B類崗位的考生使用小學四、五年級教材,報考C類崗位的考生使用淄博市通用教材),測試前考生抽簽確定說課課題。說課時間不超過10分鐘。
2、技能測試
報考幼兒教師和中小學教師音樂、體育、美術崗位(學科)考生還需參加技能測試,技能測試的內容和辦法屆時另行通知。
3、通用能力面試
通用能力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法,主要測評應聘人員的理論素養、思維能力、教學業務能力、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根據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面試考務費每人70元。
(三)計分方法
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40%(其中學科專業知識占筆試成績的60%,公共基礎知識占筆試成績的40%),面試占總成績的60%(其中幼兒教師,音、體、美考生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技能測試占面試成績的50%)進行計分。成績計算采用百分制,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應聘人員的筆試成績、資格審查人員名單、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考核體檢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及有關信息在“博山政務網”、“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博山教體信息網公布。
五、考核和體檢
根據考試總成績,分崗位(學科)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參加面試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崗位,進入考核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不能低于60分。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筆試中學科專業知識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確定,學科專業知識成績仍相同的,采取增加面試的方法確定。
考核根據招聘崗位(學科)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方面的情況,客觀、公正地評價被考核對象?己藭r,對考核對象人事檔案及相關證件進行審查,對審查未通過的,取消聘用資格。體檢統一組織到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通用標準和《山東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考核、體檢不合格或考生自動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經招聘主管部門審核同意后,從同一報考崗位(學科)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根據考試、考核、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人員一經公示,若出現放棄現象,不再進行遞補。公示期滿無異議,進行崗位選擇。對符合聘用條件的擬聘用人員, 按照A類、B類、C類不同類別,根據報考崗位(學科)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選擇單位(只能選擇教師資格證相應學段及以下崗位)。經批準聘用的,由招聘主管部門辦理聘用派遣手續。被聘用人員辦理有關備案手續后,招聘單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
新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在職人員聘用的試用期為6個月,新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繼續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試用期間和試用期滿后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七、咨詢、監督電話及其他
招聘工作受區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監督,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及其他相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次教師招聘考試不指定輔導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
本公告由博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博山區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博山區教育體育局 0533—4297710
查詢網站:博山政務網 www.boshan.gov.cn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bsqhrss.gov.cn
博山教體信息網 www.bsjy.net
監督電話:博山區監察局 0533—4110117
附件:
博山區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博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博 山 區 教 育 體 育 局
2014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