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商河縣公開招聘教師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按照《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15〕84號)、《濟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意見》(濟人字[2007]91號)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濟人字[2009]13號)有關規定,現將2016年商河縣公開招聘教師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5年7月9日以后出生);
(五)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六)身體健康,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定向、委培畢業生報考,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屬在職人員應聘的,應征得所在單位同意。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不能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2013年、2014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4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經確認符合定向招聘崗位的報考人員,在網上進行公示。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此次全縣教師崗位計劃公開招聘151人(具體招聘計劃和崗位見附件1、2)。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與地點。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交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7月9日-1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報名地點:商河實驗中學(商河縣鑫源路22號)
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員于報名前登錄商河縣政府網(www.shanghe.gov.cn)下載《2016年商河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如實填寫個人信息,打印一式一份。
(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現場報名時需提交由本人親筆簽名的《商河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應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誠信承諾書》、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二代身份證、2張1寸近期同底板免冠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證號、報考學段學科)。2016年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加蓋畢業學校公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在職人員應聘的,還要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留學回國人員應聘的,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學位認證。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符合報名條件的“三支一扶”大學生還須提交山東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簽發的《招募通知書》和服務縣(市)區“三支一扶”管理機構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選聘到村任職的高校畢業生還須提交縣(市)區組織部門出具的考核材料和同意報考證明;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畢業生要出具團省委考核認定的證明材料。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還須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辦理收費減免手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核實,取消資格。
(三)交費。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員現場交費,專業技能崗位(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幼教崗位)每人70元;非專業技能崗位每人40元。
報名技能崗位的考生于2016年7月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證到商河縣教體局(青年路101號)領取技能測試準考證,逾期不領的,視為自動放棄。
專業技能崗位考生領取專業技能測試準考證后、專業技能崗位和非技能崗位領取筆試準考證后,最終報考人數達不到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取消的計劃相應調整到該學段語文教師崗位(其中,幼兒園的校醫崗位調整到幼教崗位)。取消的定向招聘計劃調劑到相應學科的A崗位上使用,即小學語文教師B崗位調整到小學語文教師A崗位。
報考取消招聘計劃崗位的人員,經本人同意,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不同意改報或不符合改報條件的予以退費。招聘計劃的取消、核減情況及調整情況,在商河縣政府網進行公告。
四、考試內容及方法
根據招聘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不同的考試方法。專業技能崗位采用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的順序進行;非技能崗位采用筆試、面試的順序進行。各環節均采取百分制計分。
(一)專業技能崗位(英語、音樂、體育、美術、幼教)。
1、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采取教師基本功考察的方式進行,主要從言談舉止、邏輯思維、形象氣質、教師專業素質和能力等方面考察。按照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計算各測評要素的平均分(各類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現場公布成績。專業技能測試辦法等有關事宜,請于資格審查后關注商河縣教育體育局網站。
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1:5的比例確定進入筆試范圍人選,達不到1:5比例的,最低應達到1:3,達不到1:3的,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取得筆試資格的人選在商河政府網和商河縣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并于2016年7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持本人身份證到商河縣第二實驗學校(濱河路南段1號)繳納筆試費40元,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按照本學科技能測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在上述網站公示。
2.筆試。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課程建設與改革、素質教育等知識。筆試結束后,各崗位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各占30%、40%計算,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3確定進入面試人員,若達不到1:3的比例,核減或取消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在商河政府網和商河縣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進入面試范圍人員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因棄權造成的人員空缺,根據專業技能測試成績與筆試成績之和(分別占30%、40%),按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