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方式
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考試時量150分鐘。
2、筆試內容
(1)高中教師:高中語文、英語、歷史教師崗位,筆試1科,內容為崗位要求的高中學科專業知識。
(2)初中教師:初中語文、化學、歷史、地理教師崗位,筆試1科,筆試內容為崗位要求的高中學科專業知識;初中音樂教師崗位,筆試為一張試卷,筆試內容為初中語文、數學知識各占50%。
(3)小學教師: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計算機、小學語數教師崗位,不分學科命題,筆試為一張試卷,筆試內容為初中語文、數學知識各50%;小學英語教師崗位,筆試1科,內容為高中英語專業知識。
3、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在南岳區黨政門戶網上公布。對筆試成績有疑問的報考者,可在筆試成績公布之日起3日內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提出書面查分申請,逾期不再受理。查分范圍只限于有無漏評、漏登,統分、登分是否準確等。
㈢面試
1、確定面試對象
⑴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如入圍末位名次出現成績相同的,則末位名次的一并參加面試。達不到1∶2的,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招聘崗位只招1人且面試對象為1人的,不再核減招聘計劃數,該崗位面試人員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如其面試成績低于70分,則不得確定為體檢對象,取消體檢入圍資格)。
⑵當出現報考人員因特殊原因放棄面試資格或資格復審未通過的情況,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但不實行跨職位調劑。
⑶對參加面試的人員未達到面試比例又無遞補對象的,面試對象可按實際人數確定。
2、面試形式和內容
(1)面試形式。面試采用無學生試教或專業測試的方式進行,紀檢監察機關全程參與監督,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三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考試面試結束后,面試評委當場評分、統分并宣布成績。
(2)面試內容。
無學生試教:使用2016年春季教材,報考同類同層次崗位的試教內容,一致。試教順序和試教內容在面試當天通過抽簽確定,備課時間為30分鐘,無學生試教10分鐘。
專業測試:音樂、體育和美術專業的考生除試教專業課外還需測試專業特長,試教專業課和專業特長滿分為100分。
音樂教師崗位專業素養展示內容:演唱(演唱歌曲一首,歌曲由評委從音樂教材中抽選,無伴奏),特長展示(圍繞音樂方面展示,內容形式不限,器具自備)。
小學體育教師崗位專業素養展示內容:籃球特長生測試內容為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1分鐘自投自搶投籃、半場籃球比賽;足球特長生測試內容為顛球、踢定位球、帶球繞桿。運動服、運動鞋自備。
小學美術教師崗位專業素養展示內容:素描(寫生,2個小時,材料和工具自帶)。
(3)面試成績綜合
①非音樂、體育、美術科目面試成績為試教專業課成績,滿分為100分。
②音樂、體育、美術科目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試教專業課與專業特長測試分別占60%、40%)。
㈣成績合成和排名
按面試分數高低排序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音樂、體育和美術專業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30%+面試成績×70%,其他職位的考生的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試按綜合成績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筆試和面試成績都相同的,并列排名,若進入體檢考察,由考察比選后經招聘領導小組討論比選決定。
㈤體檢
1、按照招考職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2、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3、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4、體檢費由考生自理,體檢地點另行通知。
5、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有考生主動放棄的,按同一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㈥考察、公示
1、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考察重點是考察報考人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學習工作和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疾觳缓细窕蛴锌忌鲃臃艞墪r可以遞補,每個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
2、根據考試成績、體檢結果、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擬錄用人員在衡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南岳區黨政門戶網和南岳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㈦聘用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確定聘用人員名單,辦理聘用手續。新進人員屬初次就業的,實行12個月的試用期,非初次就業的實行6個月的試用期。
有2所以上學校招聘的同一崗位,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由考生選擇招聘崗位,再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簽訂聘用合同者,取消其聘用資格?忌蜃陨碓虿荒茉谝幎〞r間內完成人事調動手續者,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五、紀律和監督
為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客觀性,招聘工作由區紀委、區監察局全程監督,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和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并追究相關責任。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34-5663937(南岳區紀委監察局辦公室)
0734-5675487(南岳區教育局監察審計股)
六、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應保持報名時所填通訊方式暢通,并及時了解招聘部門發布的有關信息,因本人原因影響其招聘考試結果的,由本人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經本次公開招聘錄用后放棄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我區組織的公開招聘考試。報考人員報考有最低服務年限限制的職位,一經錄用后,在服務年限內不能調離本區,否則予以辭退。國家政策規定的受聘人員可以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情形除外。
如對招聘政策理解有分歧,由領導小組集體研究作出決定。本次招聘政策由南岳區公開招錄(聘)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2: 《南岳區公開招聘專業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3:《南岳區公開招聘專業教師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
南岳區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