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審核時間:2016年7月18日9:00—18:00。
(二)審核地點:航空港實驗區迎賓大道北側新管委會二樓202室。
(三)加分條件: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河南省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參加鄭州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均為合格等次的大學生村干部、參加鄭州市高校畢業生“進社區、服務農村”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筆試原始成績加5分。
(四)提交材料:凡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須向航空港實驗區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提供項目服務證書、服務期滿或年度考核表、基層服務單位證明(須地市級項目主管部門加章)、“大學生村干部”合同書和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逾期不再受理。
六、面試資格確認
(一)面試資格:根據筆試成績,分崗位按擬招聘數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面試人員。
(二)提交材料:參加面試資格確認人員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證等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畢業生同時須持就業報到證)及筆試準考證參加面試資格確認。其中,2016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需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和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參加面試資格確認。擬面試考生為留學回國人員的,若無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則還須提供我國駐外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擬面試考生是在職人員的,還須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未按時提交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的,取消面試資格。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審核或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
(三)通過面試資格確認的考生,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經面試資格確認,招聘崗位數與參加面試人數比例不足1:3時,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崗位數,核減的崗位數在同一學科在職考生和畢業生考生中進行調劑,并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擬面試人員,經調劑仍達不到1:3的,該崗位招聘計劃核減直到取消。
七、面試
(一)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和地點以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為準。考生應按照面試通知書上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集合,持本人二代身份證(或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
(二)面試形式:以模擬講課及答辯的形式進行,滿分100分。當某一招聘崗位因考生數量較多需設置2個或2個以上考場時,面試成績為面試原始成績二次平均法平衡后的成績。
(三)音樂和美術學科增加專業技能測試,滿分50分。
(四)在面試環節未按要求參加的視為自動棄權,不再遞補面試名額。
(五)綜合成績計算方法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政治、生物、歷史、地理、體育、特殊教育和幼兒園學科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音樂和美術學科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所有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六)考生面試成績及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待面試全部結束后當場公布。
八、體檢
(一)按擬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及體檢相關要求在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網站公布。
(二)體檢標準參照《河南省申請教師資格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0年修訂試行)》規定執行,費用考生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生因個人原因未按規定時間參加體檢或出現體檢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考生中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九、考察
依據體檢情況,按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重點考察擬聘人員師德、遵紀守法、教學水平等方面的情況。因考生本人放棄或考察不合格造成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十、聘用
根據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所有聘用人員由航空港實驗區教育局按照所需崗位統一派遣,不服從派遣者,取消聘用資格。
新聘用的人員執行見習期(試用期),畢業生考生見習期1年,在職考生試用期3個月,其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見習(試用)期滿后由航空港實驗區教育局綜合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事項
(一)招聘公告在中國中原人才網(www.zyrc.com.cn)和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網站(www.zzhkgq.gov.cn)發布。其它有關的公告、通知及成績公示等有關通知事項,按相關要求在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網站公布。因考生本人不及時關注網站上發布的相關信息而導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二)報考人員未按照相關通知要求執行的,一律按自動放棄處理;所留聯系電話應保持暢通,因個人原因聯系不上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考人員提交的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考生與報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四)擬聘在職教師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并自行完善到航空港實驗區工作之前的各項社會保險手續,開具《社會保險個人權益單》或《社會保險參保證明》,經航空港實驗區人社局審驗后辦理人事調動和聘用手續。因不能完善手續、不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
(五)擬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限和要求辦理人事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航空港實驗區管委會不組織(不委托)開設任何和考試有關的培訓班和輔導班,不印制任何和考試有關的輔導資料。
(七)本方案未盡事宜,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報名資格咨詢電話:0371—56591719
招聘程序咨詢電話:0371—86198195
2016年6月28日
附件1: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2016年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一覽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