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濟陽縣非在編教師招聘簡章
為進一步優化我縣師資隊伍結構,補充師資缺口,努力實現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育系統非在編教師,采取與2016年濟陽縣公開招聘正式在編教師同步報名、同步筆試、分別組織面試的方法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服從工作分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五)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80年7月8日以后出生);
(六)國家承認學歷的2012年至2016年畢業生;
(七)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
(八)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九)報名人員限濟南市戶籍或者夫妻一方為濟南市戶籍;
(十)已經報名2016年濟陽縣在編教師崗位的可以根據應聘非在編崗位條件兼報一個非在編教師崗位;
(十一)具備應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招聘崗位和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非在編教師150人,招聘崗位及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三、報名和資格初審
(一)報名時間與方式。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16年7月8日9:00-7月9日16:00
查詢時間:2016年7月8日11:00-7月10日16:00
繳費時間:2016年7月8日11:00-7月10日24:00
報名、繳費網址:濟陽縣教育體育局(www.jyjyty.gov.cn)
(二)個人報名。應聘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2016年濟陽縣公開招聘教師簡章》中附件二的填表說明,按照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電子照片。每人限報一個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初審通過前多次登錄提交報名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報名資格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應聘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應聘資格。
(三)單位初審。縣人社局、縣教體局組織專人負責對全部報名在編及非在編崗位人員資格同時初審,在報名期間查看網上報名情況,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及時確定初審結果。對具備報名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網上報名期間,公布咨詢電話并安排專人在正常工作時間值班,提供咨詢服務。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留存應聘人員的報名信息,以供資格審查時參考。
(四)查詢初審結果。應聘人員在網上提交報名信息后,須及時查詢報名資格初審結果。初審通過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過報名資格初審的人員,只能在報名期間改報其他崗位。
(五)網上繳費。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要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
筆試考務費的收取標準為:每人40元,兼報人員不重復交費。繳費成功人員于2016年7月17日9:00至7月20日開考前半個小時,登錄報名網站打印《2016年濟陽縣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本人須在登記表承諾人處親筆簽名后,在資格審查、領取面試通知書時提交。未報名在編崗位,單獨報名非在編崗位的還要打印筆試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考務費的城市低保人員和農村特困大學生,不實行網上繳費,在審核通過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攜帶有關證明材料于2016年7月10日9:00-17:00到濟陽縣教體局(濟陽縣城富強街130號,富強街與正安路交匯處)辦理現場確認和減免考務費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應聘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卡》。上述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交驗原件并提供復印件。
報名結束后,報名人數(含兼報)應達到招聘計劃的1.5倍,達不到以上比例的,計劃1人的,取消計劃;計劃2人及以上的,按1:1.5比例核減招聘計劃,空出的計劃優先納入相同學段報名比例最大的學科,其次納入其他學段同學科報名比例最大的崗位。對應聘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給予一次改報其他符合條件崗位的機會。
四、考試和資格審查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均采用百分制計分。
(一)筆試。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標準、統一閱卷的方式進行。
筆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筆試科目為教育教學類專業基礎知識,內容主要包括教育法律法規、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學、教育心理學等相關知識。為便于已經報名在編人員兼報非在編崗位,筆試不再分學科命制試題,不測試應聘學科專業知識。
筆試時間:2016年7月20日(具體事宜詳見準考證)。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分類別分學科按1:1.5計劃確定試講人員。達不到以上比例要求的招聘崗位按實有人數確定面試人選。